台名嘴指周美青偷报纸案二审败诉 判赔60万
2010年04月01日 14:36你好台湾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你好台湾网4月1日消息 台湾政论名嘴金恒炜在2008年大选期间,指控马英九夫人周美青在哈佛大学就读期间曾偷报纸。台湾高等法院30日判决金恒炜须赔偿周美青新台币60万元并登报道歉。

据台湾媒体报道,法院判决指出,2008年3月1日金恒炜于公开场合表示,周美青在美国留学时曾在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偷窃报纸,并遭警方抓获。周美青随即发表声明否认,并对金恒炜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求偿新台币5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全案于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合议庭以金恒炜无法举证所言属实为由判决金恒炜败诉,赔偿周美青60万元并应在台湾《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苹果日报》4报刊登道歉启事。

案件上诉至台高院后,合议庭认为原审裁量并无违误,因此将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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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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