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案两被告申请认罪 检方:下次开庭前作决定
2010年02月02日 15:3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日审理二次金改和陈水扁家庭洗钱案。被起诉人马维建、杜丽萍声请认罪协商。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表示,特侦组内部会尽快讨论,下次开庭前应会决定是否准许认罪协商。

特侦组去年12月24日侦结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钱案,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前当局“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蔡镇宇、杜丽萍、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营运长马维辰、马维建等人。

特侦组起诉认为,相关被告在国泰并世华、元大并复华涉收贿;扁家在国泰世华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钱。

法院2日首度开准备庭,马永成、马维辰、马志玲、蔡镇宇均否认犯罪。马永成辩称,他只是为陈水扁与企业间处理政治献金,绝非收贿共犯,也绝无奉扁指示介入金控并购。

马维辰否认特侦组指控他与前“立委”助理吴杰在元大并复华金期间涉背信,他说,吴杰担任土地银行派驻复华的公股代表及复华证金副董事长,他无权过问。

马志玲则由女儿马维欣代答。马维欣说,他的父亲因病,过去5年已没在公开场合发言,表达能力甚至不如6 岁小孩,不可能清楚并购案。

蔡镇宇则撇清与吴淑珍关系,表示当初只是被部属告知,吴淑珍要参观国泰保险室,他仅是礼貌性接待;后来也是部属告知,吴淑珍要介绍朋友捧场保险室。他说,详细情形他都不清楚,何况依规定,金控人员是不能进入客户保险室,怎可能知道里面存放什么物品。

法官谕知全案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再开庭。

吴淑珍   被告   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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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谢灵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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