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原因未消失 扁再延押两个月 看守所过年
2009年12月18日 07:29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2月18日讯 陈水扁羁押即将到期,台湾高等法院昨天以扁声请传唤廿三名证人,仍待法院调查审理,且被判重罪及逃亡之虞等羁押原因仍未消失,裁定延押两个月,阿扁恐得在看守所过第二个农历春节。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扁又延押,扁系“立委”高志鹏痛斥,这是马英九送给大陆海协会长陈云林的见面礼,扁办也表示“不意外”,对扁释放感到悲观。

高院从九月廿四日从一审接押陈水扁后,羁押期限至十二月廿三日晚上十二点,上周五高院合议庭对是否延押听取检辩及陈水扁意见后,昨天裁定从十二月廿四日起延押两个月,期满日是明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一过后的二月廿三日晚上十二点。

裁定指出,合议庭依陈水扁声请,调阅马英九、许添财、许阳明等人特别费案卷料,并向中选会调取陈水扁、吴淑珍参选公职获得选举补助款等资料,仍待审判辩论;此外,陈水扁声请传唤国安局前局长蔡朝明、苏志诚等廿三名证人,仍待审判程序进行交互诘问及调查,以利合议庭形成心证及诉讼进行。

合议庭在上周五就是否延押陈水扁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阿扁原先羁押的原因仍并未消灭,认为陈水扁涉嫌重大,一审判处重刑,且有逃亡之虞,仍有羁押必要。

裁定指出,台北看守所已在“陈前总统辩护人接见时间登记簿”备注栏上注明,“律师接见时间未加限制”,法院也随时提供律师阅卷,陈水扁的辩护依赖权已获充分保障,不会妨碍他的诉讼防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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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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