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提党职贿选法办 王金平态度保留
台海网10月31日讯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昨出席中常委候选人说明会,不厌其烦耳提面命说,他承认清廉不能当饭吃,但人光清廉还不够,还要有“能”,“这是根本的东西,如果连这个都没有的话,你的价值就会被否定掉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表示,他下猛药是为杜绝选风继续败坏,“有什么样的政党,就有什么样的政治”,他希望任内把政党及政治改造为正派清廉的环境,否则“建国”一百年时,我们拿什么跟人民交代?谈到民主政治,我们又能拿出什么样的成绩?
马英九提议政党选举纳入刑责遭批,他解释,批评的人忽略了一个重要关键,政党公职人员的党内初选都应适用《选罢法》,贿选也适用《选罢法》”多年前“修宪”,政党已正式列入“宪法”规定,如果运作违反民主原则,是可以解散的。
马英九说,政党具准“宪法”机关角色,不要妄自菲薄,中常委表达的意见可能成为政策一部分,现在政党公职人员党内初选若适用《选罢法》,党职也纳入,“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当”。
在马英九指示修法下,国民党“立委”黄昭顺昨日率先提案,规定选举期间候选人行贿、选举人收贿,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但“立法院长”王金平则持保留态度,他认为,若没有牵涉社会大众利益,有没有必要动用刑罚?值得各界讨论。
国民党“立委”谢国梁也提醒,比照公职人员选举处理党内贿选,必须注意侵害法益不同的问题,在刑度设计上应有所区隔,行贿和收贿也有主、被动的差异,同样应该区隔。但“立委”吴育升认为,推政党法立法阻力多,修《选罢法》将党内选举纳入规范,才是效率最高的方式。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编辑:
解文娟
|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