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在美资产如谜 陈幸妤能否出境月底揭晓
2009年07月03日 15:34台海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台海网7月3日讯 扁女陈幸妤因伪证案遭限制出境,陈水扁以女儿可能自杀为由,写信给马英九要求“放行”,但未能让北检改变限制出境的初衷。尽管今天有媒体指出本案的案情大致巩固,最快月底可以侦结,届时有可能会解除限制出境;不过也有消息指出,北检主要是怕陈幸妤变成“黄芳彦第二”,所以她将来除会面对伪证最的侦查外,还有其他犯罪事证调查的冲击。

今天出刊的时报周刊指出,北检对陈幸妤做出限制出境的处分,表面说这是因为保全案件在侦查和审判中能持续进行,但实际原因除了怀疑陈幸妤涉嫌贪污、洗钱犯共犯外,出境也可能会帮忙处理扁家还没曝光的财产,更怕陈幸妤跟黄芳彦一样,一旦出境就一去不回,因此坚持要限制陈幸妤出境。

根据了解,陈水扁家族在海外广开纸上信托公司,特侦组早已大致厘清中间细节,例如陈致中夫妇在开曼群岛、列支敦士敦、贝里斯等地开设宝昌、葛拉罕等四家人头公司,利用人头公司在美林、瑞士苏黎世的苏格兰皇家COUTTS等三家银行开设帐户,透过转帐洗钱;至于赵建铭在维京群岛有安廷生技公司。

报导指出,陈幸妤是宝昌公司的受益人之一,此外,她也是吴景茂在新加坡荷兰银行帐户的受益人。而让特侦组气不过的是,明明是自己签名却也说不知道。

不过,今天也有媒体指出,陈幸妤虽然涉及伪证案,因为已经认罪,案情大致巩固,检方最快月底前可以侦结,预料届时可解除限制出境。此外,陈幸妤在昨天上午失控发飙后,委任律师林志忠在下午表示,他已向台北地院提出准抗告,认为陈幸妤无限制出境之必要,法院应撤销检方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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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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