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幸妤会成黄芳彦第二?是否解除限管月底就知道
2009年07月03日 15:14华夏经纬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华夏经纬网7月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幸妤因伪证案遭限管,陈水扁以女儿可能自杀为由,写信给马英九要求“放行”,但未能让北检改变限管的初衷。尽管有媒体指出本案的案情大致巩固,最快月底可以侦结,届时可能会解除限管;有消息指出,北检主要是怕陈幸妤变成“黄芳彦第二”,所以她将来除会面对伪证罪的侦查外,还有其它犯罪事证调查的冲击。

据报道,今天出刊的《时报周刊》指出,北检对陈幸妤做出限管的处分,表面说这是因为保全案件在侦查和审判中能持续进行,但实际原因除了怀疑陈幸妤涉嫌贪污、洗钱犯共犯外,赴美也可能会帮忙处理扁家还没曝光的财产,更怕陈幸妤跟黄芳彦一样,一旦赴美就一去不回,因此坚持要限制陈幸妤离台。

报道指出,陈幸妤是宝昌公司的受益人之一,此外,她也是吴景茂在新加坡荷兰银行账户的受益人。而让特侦组气不过的是,明明是自己签名却也说不知道。不过,今天有媒体指出,陈幸妤虽然涉及伪证案,因为已经认罪,案情大致巩固,检方最快月底前可以侦结,预料届时可解除限制离台。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解文娟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