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豪应邀担任漳州市中级法院涉台事务顾问
2009年06月05日 16:06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5日在福建漳州受聘担任漳州市中级法院涉台事务顾问,9名台商应邀担任该院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

同时,还有10多名漳州市人大、政协、台胞联谊会人员及厦门大学教授应邀担任漳州市中级法院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监督员、专家顾问等职。

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林贻华说:“此举旨在提高涉台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完善涉台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有效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促进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

受聘台商均是漳州各地台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在大陆经商多年,熟悉大陆法律政策,他们将以调解员身份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促进涉台案件妥善处理。

廖正豪说,漳州涉台案件审判庭的设立有利于保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积累涉台案件审判经验。随着两岸交流不断深入,两岸法官、检察官应当彼此熟悉两岸政策、法律、风俗民情,才能作出正确的裁判,保护两岸民众合法权益。

大陆首家涉台案件审判庭今年3月在漳州中级法院成立,受理案件范围包括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地区法人、台资企业的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随后,漳州市9个基层法院也相继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受理各基层法院有权管辖的各类诉讼案件。(记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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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良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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