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有盲点 名嘴疑检方列扁女为被告是假动作
2009年06月05日 10:49人民网-台湾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人民网6月5日电 正当外界认为台湾检方对于扁家弊案的侦办采取进一步大动作,将陈水扁女儿陈幸妤等4人以涉及伪证罪列为被告,一些政治评论者却有不同看法。国民党“立委”邱毅质疑,陈幸妤早在3年前,在公务机要费案中就做了伪证,“旧事新办”,这是“检察总长”陈聪明想制造全面政治追杀扁家的假象;而名嘴黎建南也认为,如果陈幸妤等人当时没有签切结书,所谓的“伪证”就不成立,届时检方的动作根本就是“玩假的”!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特侦组侦办扁家弊案,发现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在多次侦讯过程中供词不一,涉嫌刑法伪证罪,因此分案侦办,将4人列为被告,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但陈幸妤并没有遭到限制出境。

其中陈幸妤对于扁家海外账户,都表示不知情或否认,但检方调查发现她不但多次亲笔签名,且是扁家海外账户受益人,直到特侦组拿出证据,她才翻供,指签名好像是自己的字迹。此外,在前“查黑中心”侦办公务机要费时,她也否认提供发票给母亲吴淑珍核销,但调查结果却显示,陈幸妤说词不实,包括小孩尿布,甚至是演唱会的票,都曾拿来报公务机要费。

由于陈幸妤是扁案侦办以来,扁家唯一未列为被告的,过去也一直以“清白”、“受害者”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因此,检方动作受到关注。但过去一直紧咬陈聪明包庇扁家、纵放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的国民党“立委”邱毅认为,因为马英九到“法务部长”王清峰,都一直想要叫陈聪明下台,陈聪明为了保官位,开始敲锣打鼓的“旧案新办”。

邱毅说,早在3年前,陈幸妤就曾在公务机要费案中涉嫌做伪证,但当时检方并未列被告,现在却又将她列为被告,其实是陈聪明要制造马英九当局政治追杀扁全家的假象。

另外,有关伪证罪规定中,具有证人、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关系者,必须要在法院审判中,或者在检察官侦查中,在案情重要关系事项做供前或供后具结,也就是书写“切结书”,载明所说的话句句真实,并无半点虚假,否则愿接受伪证罪的处罚。

黎建南说,这是伪证罪必经的手续,如果陈幸妤没有具结,伪证罪并不成立,到时候还是对陈幸妤等人莫可奈可。他认为,陈致中在“认罪协商”一事上,一直没有表现出诚意,特侦组也甘愿被耍着玩,如果有心要办,大可再次传唤陈致中,要求交代实情,否则即予以收押。

台湾资深媒体人黄创夏也指出,依照扁家人的个性,如果一家都被列为被告,应该会“哇啦哇啦”的做表明,尤其是陈幸妤,但这次她显得很低调,吴淑珍也只说“尊重司法”,这是不是意味扁家在蓄积能量,等到适当时机再爆发?因此,陈幸妤等人被列被告的真正目的是什么,颇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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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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