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当庭拒拒认受贿罪 辩称纯粹为绿营募款
2009年06月05日 10:19人民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人民网6月5日电 台北地院4日下午针对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追加起诉案,召开准备程序庭。吴淑珍出庭时部分认罪,承认有收受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的政治献金,而且未有按时申报;至于收贿以及图利罪的部分则不认罪。有媒体报道说,吴淑珍违反政治献金法,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吴淑珍在4日下午2时40分许抵达台北地院,对于审判长蔡守训问她是否认罪,吴淑珍采部分认罪的策略。有关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送一千万元(新台币,下同),辜仲谅拿出三亿元给扁家,吴淑珍表示她不承认收贿罪。她说陈敏薰当初拜托她帮忙打电话给财政部长林全询问是否能出任大华证券董事长,林全说不可行,她就把林全的原话转达给陈敏薰,她只做了这件事,没有任何不法行为。

根据吴淑珍的说法,当时陈水扁是民进党主席,她认为陈敏薰的一千万元是要透过她捐给民进党,但她误认陈敏薰捐款不愿人知,所以才请大学同学蔡美利换成小额支票汇出去;陈敏薰没说要开发票,让吴淑珍误以为她不想让别人知道是谁捐的。

辩称纯粹为绿营募款

至于辜仲谅方面,吴淑珍说2000年“大选”后,辜仲谅奉祖母之命送两千万元,后来第二次“大选”,2004年三月,他分三次送两亿元,这是政治献金当初讲得很清楚。吴淑珍又说,在“政治献金法”成立之后,没有申报,她承认自己违反了“政治献金法”。至于辜仲谅的爆料,吴淑珍批辜乱说话,因为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对他说过要在海外成立基金会,自己与辜仲谅密切接触,纯粹是为了帮助民进党募款。

吴淑珍表示,陈水扁担任民进党主席时,必须负担募款的责任与义务,所以才会找辜仲谅赞助,绝不是藉总统权势要求,只是替民进党与同仁募集选举经费款项。她希望审判长蔡守训可以传唤其它民进党主席,证明因为民进党没有党营事业,所以党主席有责任与义务要替民进党筹措资金。

吴淑珍北上 儿子陪行

据了解,特侦组认定陈水扁任内,扁家曾收受辜仲谅的三亿元,以及陈敏薰给的一千万元,认定扁、珍两人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与政治献金法,并质疑扁家和陈敏薰担任101董事长之间有对价关系。

吴淑珍4日是从高雄搭高铁北上出庭的,陈致中也随行。台北市当天下起大雨,吴淑珍身体发冷,即使穿上外套还感觉有些不适。被传媒问及女儿陈幸妤已遭特侦组列为伪证罪被告,吴淑珍只是淡淡地说尊重司法,但难掩不满情绪。至于外传扁家要出售宝徕豪宅,她则没好气的反问: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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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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