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扯马英九“大水库”理论 图解套
2008年08月13日 08:18台海网 】 【打印

台海网8月13日讯 陈水扁昨应讯后,提到马英九被控贪污特别费案后所提的“大水库”理论,主张支出大于收入,就不违法。针对扁的说法,律师叶建廷认为,扁若能证明确实捐出新台币三亿多元机要费,“的确有可能就此解套。”

须证明因公支出

据台媒报道,但律师庄秀铭认为,特别费和“国务机要费”两案完全不同,扁的说法在“混淆视听”。

今年四月,最高法院判决马英九特别费无罪,主要是认为特别费可用于馈赠、公关,而马领据核销部分的特别费,全数因公支出完毕,其中公益捐款金额高达五千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远高于请领的一千五百万余元,再加上他没有贪污犯意,判马无罪定谳。

律师叶建廷认为,最高法院认定首长特别费应符合因公支出,此见解适用在实报实销及领据核销两部分,由此推论,如果扁能证明任内确实有捐出三亿多元“国务机要费”,且捐款项目都符合“国务机要费”的使用目的,“陈水扁确有可能就此解套。”

律师:混淆视听

但律师庄秀铭质疑,当初马用领据整笔领出来的钱,并没有限定用于何种公务,且已经和其他帐户内的钱混用了,才可以拿大水库理论来辩称清白;但扁是拿发票分笔请领的,不可能和其他款项混用,扁的说法是在混淆视听。

律师方伯勋则说:“若扁之前所讲,“国务机要费”用于南线专案等“机密外交”,被证实是假的,不知道他的新说法,还会不会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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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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