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法官曾判“台独”组织有罪
2007年12月27日 17:25中新网 】 【打印

中新网12月27日电 十二月二十八日,台湾“高等法院”刑九庭即将针对马英九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宣判。年近七十的审判长刘景星明年一月中旬就要退休,这是他退休前最重要的一次判决。

据台湾《今周刊》报道,本次宣判将决定马英九有没有参加二00八年“大选”的资格。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共有三位,分别是庭长刘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陪席法官王敏慧。

庭长刘景星早年曾就读师范学校,和台北法院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的蔡守训,有着类似的求学背景,担任法官超过三十年。周盈文系台大法律系毕业,担任法官已经有二十年经验。至于王敏慧则是刚从基隆法院庭长调升。

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将由这三位法官评议后,将以三人中的多数意见认定马英九是否有罪,其中又以周盈文与刘景星的态度对马案影响最大。

刘景星:曾判“台独”有罪

从九月三日以来,审理程序主要是由审判长刘景星主持,他希望让本案成为他退休前,法官生涯的代表作。由于马英九案的事实轮廓早已清楚,所争议的是特别费的法律属性问题;台湾“高院”近四个月来的审理,看刘景星指挥诉讼的神色,像老僧入定般,每句话一出,都是慢慢的,不厌其烦的细问。

例如在马英九案辩论终结前,继吴丽洳笔录不实事件后,再度爆发的证人庄美珍笔录争议。以宋耀明律师为首的律师团,要求勘验证人庄美珍侦讯录音带;检察官乍听下当庭反对,公诉检察官曾俊哲认为,庄美珍当初并未对笔录真实性有过争执,还强调笔录记载不可能逐字逐句,指检方版的笔录译文与律师版相较,两者大同小异,力挺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

但是审判长刘景星闻讯,则当场表示:“你说一样,没听怎么知道?”“如果要发现真实,不勘验怎么知道?”检方因此对律师版的译文不争执,直接同意做为本案证据而作罢。

刘景星曾审理过一九九一年间的“独立台湾会”案。当时他在判决理由指出, “独台会”是主张台湾“独立”及武装斗争,因此将其认定为“内乱”组织,依“预备内乱罪”论处。从这些老案中,能一窥刘景星的司法观。

周盈文:改革色彩强烈

至于受命法官、台大法律系毕业的周盈文,今年四十六岁,因为两眼视差一千度,在今年四月间,为视网膜剥离进行右眼手术。接手马案后,周盈文以自己的眼力差,戏谑的说:“眼睛已经分不清蓝绿、只看得到法律上的白纸黑字。”

报道称,在审判实务界中,周盈文过去一直被归类是改革派的法官。他勇于改革的立场鲜明,理想很高,并不着眼于眼前的小利,而是认为司法官不应为了私利,而是要争取未来司法预算的独立,让全体民众受益。

几年前,周盈文担任“司法院”人审会委员时,还联合其它委员硬是将当时的桃园法院院长朱琼华、新竹法院院长黄一鑫评为“不适任”的院长。周盈文的价值观也由此可见。

周盈文曾表示,会抽中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宿命,因为怎么判,都会有意见,虽不能求全,但一定会看证据、依法律办案。周盈文讲这些话,是否为宣判后预先注射消毒针,没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判决出炉后,恐怕总会有一部分声音批判他。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张克侠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