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
2007年11月30日 11:12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根据新华社的快讯,11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

这是对46岁的“上海首富”周正毅第二次判决。2004年6月1日,他曾因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领刑三年,2006年5月刑满释放。不久上海社保案发,出狱后的周正毅一度被传在其间扮演不光彩角色,2006年10月,周因涉嫌行贿被有关部门监视居住,三个月后被再度批捕。2007年3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在上海二中院“闭门”审理,法院严格控制旁听人员资格,极尽低调。中途因周正毅身体原因,休庭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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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傅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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