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挨家挨户分发28万现金 公民善意应被信任
2008年06月01日 14:24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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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拎28万现金徒步到四川灾区挨户发放

福建晋江商人赖金土提着28万元现金,徒步走进地震灾区农村,挨家挨户给最困难的群众发放现金,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夜宿农村,5天内发放爱心款6万多元(5月31日《海峡都市报》)。

赖金土的故事在四川灾区农村流传着,并且获得了互联网上的大多数支持,但同时也被揣度和质疑着——有网友认为这是对慈善机构“信任危机”的影射,“相信赖金土本人也是因为怕自己的钱不能真正给那些需要的人才这样做”,甚至成为网友留言中的主流观点;更有甚者,怀疑这是一次商业公关。

在我看来,这些揣度和质疑不免主观。回望近20天举国上下和衷共济抗震救灾,我们必须承认抗灾面前的民间力量是爱无定势善无定法的。

民间慈善有定律,即扶危济困,雪中送炭,力求有限的善款能够发挥足够的作用。但民间慈善与政府组织、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机构不同,它往往不具有长期的计划性,具体到慈善方式上,多体现为“就事论事”和“一事一议”。应该说,在此次抗震救灾中,民间慈善力量凸显出了爱无定势善无定法的恢弘与庞大。从这个角度看,赖金土携28万元现金深入灾区自己寻找捐助对象,本质上应该是爱无定势善无定法的延续和丰富,怎样筹措善款、怎样发放善款,是赖金土的个人选择。购买物资直送灾区与有组织的救灾物资质量、民间资本直接灾后重建与有组织的建设质量以及赖金土亲自发放善款与慈善机构“信任危机”,都没有必然关联与影射,不过是善款拥有者的自由选择而已。至于商业公关,更是无稽之谈,28万元现金并非赖金土一人所有,也非晋江一地所筹,为谁公关、为哪个品牌公关?

应该说,赖金土亲自发放善款与慈善机构并行不悖,一个是民间自发的,一个是慈善组织的;前者要遵循公民善意与公民责任的规则,后者要遵循相关法规制度;前者要接受社会伦理道德的评判,后者要接受有组织的监督审计,二者各承其责各受规范,不必强牵在一起揣度。相反,民间慈善的爱无定势善无定法,一定程度上补充着“体制内”的慈善机构的组织行动,共同丰富着社会慈善体系,推动社会慈善的进步,给我们以战胜灾难的更大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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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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