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唐山特别费案今开庭 上午先进行准备程序庭
2007年12月03日 10:24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12月3日电  台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被控在“外交部长”、“总统府”秘书长任内,透过秘书简瑞隆、蔡玲音等人搜集发票核销特别费共368199元(新台币,下同),涉及伪造文书及贪污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3日)上午开庭,传唤陈唐山到案说明。

据“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今年9月21月将民进党籍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等特别费案侦结,10月间移送法院审理。法院经人工抽签后,由审判长刘方慈、受命法官林庚栋及陪席法官江俊彦组成合议庭;台北“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董怡臻、检察官熊南彰、陈清茂莅庭论告。“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也将出席上午的庭讯。

法院上午将先进行准备程序庭,由公诉检察官陈述起诉要旨,再由被告进行答辩,之后合议庭将就证据能力部分,询问检辩双方有无证据要调查,再决定下次庭期。

据检方起诉书指出,陈唐山指示简瑞隆等人搜集不知情人员的发票,请领每个月1.2万元的特别费需单据核销部分,请得款项也未再做因公支用,将之纳为己有。依检方起诉书,陈唐山在“外交部长”任内诈得特别费255296元;“总统府”秘书长任内诈得特别费112903元,合计368199元。

检方认为,陈唐山犯罪所得财物不多,情节非重,请求法院从轻量刑。另外,包括前“外交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林义雄、秘书简瑞隆、蔡玲音以及前“总统府”秘书长办公室秘书陈雅君四名被告,则获检方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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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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