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敢在罢免表决时开放党籍立委投票吗?
2006年11月07日 08:52投票数: 顶一下

陈水扁将他下台的时间推到一审有罪判决出炉时,民进党也在第一时间附和他的说法,虽然一个钟头的“向人民报告”,饰词妄语不断、漏洞百出,民进党内视之为以拖待变的求生浮木者并不乏人,唯一被遗忘的,就是执政者维持诚信的政治伦理与政治责任。

陈水扁的公开说明很像一位声嘶力竭自我辩白的刑事案件嫌疑人,或是一位为刑事共同被告辩护无所不用其极的律师,却不像是一位考虑台湾人民利益的““总统””;整个说明会只有对诉讼有利的辩解,而缺乏交代政治伦理与政治责任的心意。

做为台湾领导人,解释自己为何没有贪污一千余万“国务”机要费的理由,竟不是拿出证据证明“国务”机要费的确实去向,而是说钱数太少以至缺乏贪污动机,还以事涉外交机密,所以不能拿出证据。然而,用各种自己没有利用贪大钱的机会来证明他不会贪小钱的说法,不但显示他对贪污的机会知之甚详;而且就像被告辩称,我怎会放着街上的汽车不偷而是扒窃路人的口袋,或者说我没有利用机会强暴被害人就可证明没有从事性骚扰一样地不具有说服力。堂堂台湾领导人沦落到需要使用如此籍口,可见词穷已极。

用外交机密做为拿不出证据的理由,问题就更为严重了!陈水扁业已承认有人在“甲君”的故事中说谎,但他将说谎分为善意恶意两种,认为善意说谎是情有可原。这不但是话说得模楜,而且态度可鄙。陈水扁究竟是承认自己说谎呢?还是指称他人说谎,留下了未来否认的空间。扁如果认真看待诚信原则的重要,就不该用此态度说话。承认自己说谎或是诿过他人,都没有继续留任的余地。承认说谎是应该的,自称谎言是善意的则是诡辩,扁在司法程序中蓄意欺骗检察官,那是恶意,不是善意的谎言,依据政治伦理,哪里还能大言不惭地留任?扁读了对其谎言指述历历的起诉书,岂是只凭外交机密不容泄露的言语否认说谎,反要暗示他人承认伪证才是说谎,那只会令民众感到他狡猾有如讼棍,自我践踏了国家元首的冠冕,更乏厚颜在位、糟蹋台湾尊严的理由了。

大家都看得出来,说明会中强辞夺理的辩解,一则是采取拖延战术,希望藉着一审冗长的程序拖完扁剩下的任期;二则是运用乌贼策略,试着在法院审判程序中抛出一些重新编织的外交故事掩人耳目;三则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法院中缺乏与陈瑞仁一样本着独立精神办案的法官。然而陈水扁先生忘了,台湾人民都已看到他承认自己曾在检察官面前故意说谎,法院的审判,对于形成他应该辞职下台的公意而言,已是无关宏旨之事,应该下台的时机,民众自有判断,“总统”自说自话地设定一审判决之后,并不能改变舆论的看法。

而我们所真正关切的是,做为执政党的民进党,在陈水扁自行辞职下台后仍是执政党的民进党,看到大言不惭,毫不知悔改的说明会之后,会持着什么样的政治伦理与政治责任标准,看待这一位视说谎如家常便饭的未来犯罪嫌疑人兼律师,抱着“总统”职位不放,只求自保,不顾台湾,也不顾所属政党死活的阿扁?

民进党内在说明会后显然出现了一些发自政治良心的声响,提出“总统”应该自行辞职、停职或是请假以专心打官司的种种议论,但号称民主政党的民进党竟立即传出要求党内立委统一口径,不得擅自对外发言禁令的消息,这与立法院中进行罢免案投票时,祭出党纪不许党员自由出席的作风,如出一辙。民进党曾经标榜应该倾听民间声音的诉求,到哪里去了?执政党的政治伦理与责任标准沦丧至此,民进党的朋友们扪心自问,台湾的民主,会因此倒退多少年?

我们想要问一问民进党的朋友们,愿不愿意让民意决定党意,在下次立法院举行罢免投票时,开放党籍立委自由投票,让立委们去问一问支持自己的选民,他们应该是以绿营的选民占多数,该不该投票支持罢免案,让台湾的人民,在“总统”举办过全民公开说明会之后,有机会亲自走入投票场地投下赞成或反对罢免的选票?

陈水扁要用拖延战术延续自己短暂的“总统”职务寿命,早已没有剩下的政治名誉可供埋葬,民进党跟着陪葬,或许也令人不知道是否值得惋惜,只是啊,台湾民主政治赖以撑持的政治伦理与责任观念,势必要跟着民进党为陈水扁一起覆亡也在所不惜的决定而一蹶不振,不知何时才能恢复。是否果然如此,都只在民进党党内菁英的一念之间。再问一次,民进党的朋友们,你们敢不敢把问题交给绿营的支持选民们做决定,而不是只知一味自我算计天王们各自的权力布局?

 



   编辑: mz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TAG: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