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自曝罩门“到坟墓都不能讲…”
2006年11月07日 05:38投票数: 顶一下

陈水扁前天辩白的主轴,即是搬出国家机密、安全,强调“有些事进到坟墓都不能讲”,甚且反守为攻,指“检察官未依约定保密”。许多深绿支持者不明就里就罢了,甚至还觉得陈水扁这套说词很“感心”。

殊不知陈水扁通篇辩白的最大罩门,正在于此。

根据某立场特定的平面媒体报导,陈水扁七月卅一日接见绿营立委时,即“向立委出示“国务”机要费用于机密外交的相关资料”。陈水扁还“基于国家机密”,要求立委不要对外透露。报导并指出,陈水扁出示的“国务”机要费用于机密外交的资料,“主要用于美、日、欧盟等国家”。

同一天,扁又约见媒体名嘴林建隆、陈立宏等人。陈立宏当晚即在叩应节目中透露,陈陈水扁与他们会面时,“曾提供若干单据,说明过去相关费用的支领,都只是签一个领据人的名字,就领走几百万元”。

媒体也报导,八月二日,“扁又约见多位本土大老,再度出示“国务”机要费及相关机密工作单据向大老说明”,但与会大老全都婉拒、不愿查看。

换言之,七月卅一日至八月二日这段期间,扁即已涉嫌触犯泄密罪,大秀机密资料给多名立委、名嘴看过,并意图给独派大老看。谁才是真正的泄密者或是泄密源头?陈水扁还好意思指检察官陈瑞仁泄密?

进一步言,陈水扁担心机密给法官或检察官知悉会泄密,却丝毫不担心给须靠“大嘴巴”混饭吃的名嘴与立委看会泄密,还有什么比这更离谱的事?

更重要的是,起诉书明载陈瑞仁至八月七日才第一次讯问扁,扁那时才向检察官“提出‘甲君’之领据影本三纸及曾天赐之工作纪要影本五纸以佐其说”。但八月廿日,亲扁的平面媒体却指查黑中心“已掌握一批协助台湾搜集外交情报工作者以‘代号’签收的领据”,他们对外搜集外交情报工作的区域,“主要分成美国、南太平洋地区、东北亚国家及中南美洲”。

事实上,类似的说法在该媒体报导前,只出现于先前扁对他人泄密之时,陈瑞仁的起诉书也未见,到底谁才是最可能的泄密者?大概小学生都能做出判断。

话说回头,扁为何会在那段期间如同“急病乱投医”般的“找人泄密”?从陈瑞仁的起诉书中,即可一窥梗概:原来,七月卅一日检方查扣了“扁府支出凭证粘存单”、“陈水扁秘书室经费支付报告单”、“陈水扁府粘贴凭证用纸”及其上所附之发票原本等足以证明吴淑珍拿假票的“铁证”,以“陈律师”之精明,当然得设法想词开脱。

至此,老百姓难道还要被扁骗了吗?明明扁将机密泄漏给立委、名嘴在先,甚且内容可能还比提供给检察官的更多;明明检察官起诉书白纸黑字仅提“甲君”,甚且还提出多达十四项的佐证证实“甲君”一事“纯属虚构”,但扁就是硬拗栽赃,将泄密责任全推给已将机密资料封存的检察官。

当扁前天义正辞严的宣称“不能为了个人出卖国家”时,事实是,扁早已经为了他个人出卖了台湾,未来,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卖的了。

 



   编辑: 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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