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 发票报销有理 巨款没进腰包
2006年11月05日 21:52
陈水扁今天(5日)晚间在记者会上,花了许多时间陈述“总统”职务对于机要费用的需求,并大谈机要费用的性质。他强调,对“国务机要费”大家认知不同,而以此认定“总统”歪哥贪污,实在是需要做一个检讨和制度的讨论。

据“东森新闻”报道,陈水扁强调,歪哥和贪污的指控,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可承受之痛。他说,收集发票不是“吃饱换么”,是因为2002年后,审计单位说需要用发票才能报销,而奉天和当阳两专案也在2002年先后缴库,所以只剩下“国务机要费”,“总统”可以动支。

“钱不够,当然要想办法”,陈水扁说,府方的预算中,机密费和非机密费的比例,多半不是一比一,所以才想到要用发票,用符合会计程序的方式报销。此外,收集发票从2002年到2006年都在进行,如果那时候就不行,为什么审计单位从来都没有提醒过?

陈水扁说,程序确实有瑕疵,但过程中并未接受相关人员提醒,否则一定会改。他强调,若以此就认定贪污,“也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至于钱用到哪里了?有没有放入私人口袋?陈水扁说,检察官认定其中1200多万用在机密“外交”,但1480万的支出是用在私人的用途上。对此,他提出说明,强调“开销比收入还多,哪有剩下的钱可以歪哥呢?”如果真的想要歪哥,那就把私人物品的购买金额,全部用来报帐就好了,为什么只报部分?

陈水扁说,用发票领出的机密费用,也是用在公的上面,“1480万元,绝对没有用在私人的口袋里头!”侦结报告中提到的所谓案情,根本就是不实的臆测和判断,他实在不能接受。

陈水扁强调,做“外交”工作,随时要用到钱,也需要有备无患,大家应该都可以理解,钱放在那边,不是马上要用,但有可能随时会用,尽管有时会花上冤枉钱,但不花又不行。他表示,“外交”费用的运用很敏感,随时看有无可能性,为台湾开一条活路,扩展更大的“外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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