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免去陈良宇职务并对其立案检查
2006年09月25日 16:54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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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免去陈良宇职务并对其立案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会上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此前,中国有关方面已按相关法定程序对上海“社保基金案”展开调查处理工作。8月11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涉及违规操作社保基金,涉嫌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收受贿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免去祝均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接受其辞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依法终止祝均一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涉及此案的上海市社保局和一些企业的有关人员也正在接受调查。

据了解,上海“社保基金案”发生以后,上海方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成立了由高级法院、公安、工商、财政、社保、金融等部门组成的社保违规资金处理工作小组,力争依法全额追回违规操作的社保基金。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中共宝山区委已于8月29日宣读了中共上海市委通知,免去秦裕的中共宝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秦裕有关行政职务的免除正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陈良宇,1946年生,男,汉族,浙江宁波人,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参加工作,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1992年后,陈良宇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2002年10月至2002年1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长。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长。2003年2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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