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时,1957年又成功完成了“一五”计划,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可谓凯歌行进。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毛泽东、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
1957年9月,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认为1956年对经济工作中过急情况的纠正是“反冒进”。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农业发展纲要十四条(修正草案)》,这实际是农业“大跃进”的纲领。会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召开党的各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准备掀起工农业生产的高潮。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提出了“大跃进”的口号。1958年5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通过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提出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任务和指标。在这之后制定的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的第二本帐的主要指标过高,造成了经济工作中的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
在“大跃进”运动中,高指标、瞎指挥、虚报风、浮夸风、“共产风”盛行,各地纷纷提出工业大跃进和农业大跃进的不切实际的目标,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大跃进”打乱了国民经济秩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了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国民经济困难局面的出现和加剧,再加上天灾因素,最终导致了席卷全国的大饥荒。从1958年11月开始,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大跃进”运动中的问题。1960年冬,党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大跃进”运动也被停止。1962年七千人大会后,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并由此开始了全面的国民经济调整工作。
人民公社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关于在我国农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已初见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级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户左右。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又出现了联队、联社。毛泽东考虑到当时以大搞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需要,觉得需要办大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会后,各地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现了“共产主义公社”、“集体农庄”,有的地方出现了“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与山东领导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谈话在报纸上发表后,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下达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到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对于中共八大前后的“冒进”与“反冒进”,中共中央领导层存有不同看法。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和“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毛泽东则更加坚定了自己关于中国经济可以迅速发展的信念。1957年“反右”运动之后,随着政治空气发生变化和一片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歌颂,使毛泽东更加相信1956年的“反冒进”是错误的,自1956年以来郁积的对“反冒进”的不满,终于爆发出来。在1957年9月至10月召开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不仅改变了八大一次会议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即再次提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而且改变了八大一次会议关于在经济建设方面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方针。
1958年1月和3月,毛泽东先后在南宁和成都主持召开了有部分中央和地方领导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在南宁会议上,毛泽东在严厉地批评“反冒进”之后,提出“不断革命”的思想。会上还提出了“苦战三年”、基本改变落后面貌在的口号。到3月份召开的成都会议,毛泽东在周恩来和陈云为“反冒进”作了检讨、全党在政治压力下统一了认识后,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同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该总路线其基本点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在继续完成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实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通过这些,尽快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总的来说,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反映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但实际上是一个比较空泛的政治动员性质的经济建设口号,既无法量化和监督检查,又容易脱离客观实际。另一方面该路线片面强调高速度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因此适应了毛泽东自1956年就探索和赞赏的以群众运动来搞经济建设的思路,也自然成为发动“大跃进”的纲领和口号。它的提出在实际上取代了党在“八大”前后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凡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使得自建国以来在经济建设方面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态度没有得到继续很好的坚持。
大炼钢铁
在“大跃进”的氛围下,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决议,从此掀起轰轰烈烈的全民大炼钢铁运动。
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各部门、各地方都把钢、铁生产和建设放在首位,为“钢元帅升帐”让路;各级党委第一书记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大搞土高炉土法炼钢;对原有企业的生产能力不断追加投资,致使基本建设规模迅速膨胀,战线越拉越长;商业银行全力支持工业大跃进,以致拆东墙补 西墙,打乱了正常的资金流通。
最后经过突击蛮干,1070万吨钢的生产目标,于1958年12月19日被宣布提前12天完成。当时钢产量为1108万吨,生铁产量为1369万吨,实际上合格的钢只有800万吨,300余万吨土钢、416万吨土铁根本不能用,估计炼钢铁在全国约损失200亿元。全民大炼钢铁运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严重削弱了农业,冲击了轻工业和其它事业,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石建国 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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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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