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高潮
1953年是“一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全面展开实施的一年。由于项目的展开和投资的增加,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农副产品供应日趋紧张,农业拖工业后腿的现象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1953年底,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后,农业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发展时期。但是由于运动的迅速开展和过渡时期总路线大张旗鼓地宣传,于是不顾条件、急于求成的“冒进”倾向在基层干部中再次滋长蔓延,到1954年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大大突破了原定计划。由于农业合作社数量在这个阶段增加太快,许多合作社的建社条件并不成熟,结果造成不少新社在经营管理方面遇到很大困难,存在较多问题。1954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提出两项建议:一是制订一个全国性的农业合作社章程,避免底下乱立章法;二是将合作化运动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中共中央采纳了邓子恢的上述建议,于1月10日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
本来毛泽东是同意对合作社进行整顿的,但是他在1955年4、5月外出视察期间,以及在5月15个省市委书记会议期间,发现许多地方干部对合作化是积极的,大家认为农业社“好得很”,农业生产形势也不象原来听说的那样严重。这使毛泽东感到中央农村工作部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反映不够真实,也使他对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合作化方针及整顿工作都产生了不同看法。在此种情况下,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毛泽东在1955年7月31日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著名的《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该报告对邓子恢进行了严厉批评,认为在合作化问题上,邓子恢及有些人象小脚女人一样,已经落在了群众运动后面。毛泽东提出:农业合作化目前不是“下马”问题,而是赶快“上马”的问题。邓子恢在毛泽东批评后发言,表示拥护毛泽东的批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将其主持编写的《怎样办农业合作社》(1956年人民出版社出版时改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印发与会同志,以此为标志,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到1955年底,在中国的1.1亿农户中,7000多万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加快农业合作化政策,客观上为中国工业化快速推进,为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但同时,这种在速度上求快、在规模上求大、在所有制上求公的倾向,给仍处于传统发展水平的中国农业,带来了许多问题。(石建国 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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