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的四个“关键词”
2008年03月17日 07:40人民日报 】 【打印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3月的两会,反腐倡廉,依然是代表委员、会内会外关注的一个焦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反腐倡廉的内容,代表们口中频频出现四个“关键词”——

■制度反腐

权力运行到哪,制度建设的触角就延伸到哪

背景: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5年来,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制度成为反腐根本。

刘刚代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市长):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任重道远。一方面是有些制度缺乏科学性、实效性、权威性;另一方面是有些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进文件、上了电脑,但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制度缺陷,往往会给腐败创造机会。因此,我们必须突出制度建设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核心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起预防机制、制约机制和惩戒机制,使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制度建设的触角就延伸到哪。

■权力制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丧失“寻租”空间

背景:“特别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制约的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除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尚未终结的以外,已被判决有罪116627人。

慕平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必须从源头防止腐败。要重点做好对权力的制约,不让绝对权力出现。权力越大,监督的难度越大。如果能从一开始就建立一套制度防止权力的“绝对化”,反腐成本远比权力运行之后实施监督要低得多。

对此,政府报告中要求,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管理。

公开是权力制约的有效手段。党的十七大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次政府工作报告重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政风建设”,就是要建立透明、公开、公正的行政管理机制,使权力丧失“寻租”空间。

■群众利益

认真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背景:2004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沿用多年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变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一提法改变,不仅仅是名词的变化,实则反映了反腐倡廉建设价值取向的进步。

刘光磊代表(重庆市政法委书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土地征收征用与房屋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新要求。既要“抓大”,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又要“抓小”,认真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郑板桥有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要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

■廉政文化

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挤压腐败生存空间

背景: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第一次在党的文献中提出“廉政文化”这一概念。

曹杰代表(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政府而言,廉政文化建设都极为重要。廉洁正直的风气,必不可少。廉洁才有公平,公平才能带来效率。我们应在全社会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记者 李章军 侯露露 张怡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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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章军 侯露露 张怡恬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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