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2008年03月03日 09:33人民网 】 【打印

1、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即各级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重大决策,必须以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和领导者个人独断专行。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同时要规范专家学者的咨询行为,保障咨询意见的客观公正、合理性和可行性。在明确决策责任主体和责任界限的基础上,推行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决策失误引咎辞职和处罚制度;同时建立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决策失误。

2、推行政务公开。继1998年6月中央决定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2005年3月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把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度提高到新的水平。公开的原则是:除涉及国家机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其他行政事项能公开的一律向社会公开。公开的重点是:政府工作中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公共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学校、医院等单位必须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的监督。

3、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颁布实施以来,仅国务院清理和取消的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就达1800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省级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大幅度削减,一些地方已经着手进行第二轮和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伴随着审批程序和方式的变革与创新,许多部门和地方都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推行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制度,通过一站式、窗口式办公、网上审批等形式,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审批工作效率。

4、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建设、推进电子政务,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管理方式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99年1月,由中国电信和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联合40多家部委办局信息主管部门共同倡议发起的“政府上网工程”正式启动。2002年7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专项规划》、《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些文件和措施,对于推进各级政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快捷、经济地履行有关职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截止目前,中央人民政府和73%以上的地方政府(省、地、县)拥有了门户网站,93%以上的国家部委建立了部门网站。北京、上海、青岛市等政府门户网站达到了较高的公共服务水平。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多方面进展,成效是显著的。这是中国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之所以能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总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三、当前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重视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但与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同时也面对着不少需要给予重视、正确应对和解决的问题与挑战。

(一)学术理论方面的问题

之所以需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是因为中国学术界目前流行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改革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改革开放后通过引进西方相关学术理论形成的。如果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人云亦云地使用来自西方的理论话语和方法分析中国的问题,所形成的观点、结论和建议就难免脱离中国的实际,甚至会对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直接间接地产生有害影响。

例如:长期以来,一些学者用所谓“从人治到法治”、“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等这类来自西方的似是而非的话语,概括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最近,还有学者用所谓“物本行政”、“全能行政”、“经验行政”、“低效行政”、“管制行政”、“暗箱行政”、“人治行政”、“缺信行政”、“轻责行政”、“非廉行政”等所谓“十大特征”,评价我国政府和行政管理的历史和现状。客观地说,这类概括和评价不仅不公正和不符合事实,而且其使用的概念和意思表达也是不科学的和经不起推敲的。

实际上,在任何时代,“法治”都离不开人,“人治”也离不开法。“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谓“管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也是如此,因为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只有“管制”对象和功能、没有“服务”对象和功能的政府,反过来说也同样;不同性质的政府的区别只在于“管制”和“服务”的对象和功能不同。至于“全能政府”则完全是杜撰出来的概念,因为任何社会、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可能是“全能政府”。杜撰出“全能政府”这一概念,只不过是为了用来诋毁社会主义国家、企图使社会主义国家和政府放弃按社会主义原则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职责和职能。

克服西方理论影响的误导,这本身就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对的一个重要挑战。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能正确应对和解决其他各种问题和挑战。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方面的问题

在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模式问题上,目前仍存在着争论。部分学者认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小政府、大社会” 或“有限政府”;而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建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效政府”,而不是自由主义理论所主张的最大限度地少作为或不作为的“有限政府”。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行政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受经济基础制约、同时对经济基础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关系上有本质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的,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公共权力是为保障合法的私人权利存在的。所以,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该有利于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管理职责,有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三)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问题

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指,由于国内外某些人多年来鼓吹全盘西化、私有化和市场万能论的影响,我国一些不属于经济领域、不该市场化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也发生了市场化或“产业化”。这种泛市场化倾向造成的结果,是使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现象日趋严重,以致普通工人、农民、及其他低收入劳动者和他们的子女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引起人民群众的普遍困惑和广泛不满。

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分析,这类社会问题的出现,反映某些行政管理部门在转变职能方面发生失误,把本部门应该履行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丢给市场。造成这种失误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发生这种失误是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部门的性质和职责不相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下述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即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在政府职能上有没有区别,应不应该有区别,应该在哪些方面有区别,以及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应该如何把握和体现这种区别,等等。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这是一个不容忽视、必须研究和解决好的问题,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

此外,还有一些需要重视和研究解决的问题,例如,怎样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等等。

总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这一改革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深入研究和把握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规律性认识,科学借鉴而不是照搬国外行政管理的经验和办法,保证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环境中积极稳妥地顺利进行,不断取得新进展和令人民满意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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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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