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规划局干部:并非6层地基上盖11层楼
2009年07月02日 11:21解放网—新闻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莲花河畔景苑”13层楼倒塌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在网上贴出楼盘在2005年的详细规划图,称按照规划布局该地块仅能造8幢11层楼房和2幢6层楼房,而目前的小区却造有7幢13层楼房和4幢11层楼房,质疑开发商为牟利而未按照规划建造、擅自添加楼层,最终致倒覆灾难发生。

针对诸多疑问,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张健向本报记者透露了“莲花河畔景苑”的“前世今生”。

第一次规划:2005年2月

据张健介绍,该小区地块位于梅陇西路以东,莲花南路以西,淀浦河以南,罗阳路以北,属于梅陇镇26号地块。按照当时的规定,外环内的住宅规划需市一级规划部门审核。2005年2月,市规划局核发罗阳河畔小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首次确定住宅楼为8幢11层楼房和2幢6层楼房,也就是网友在网上发布的那张规划图。

第二次规划:2005年8月

2005年8月,经开发商申请,区规划局以发文形式给予该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在该方案中,建造的住宅调整为6幢13层楼房和5幢11层楼房。2005年9月,市发改委给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对于第二次的规划调整,张健解释说:首先,该调整符合规划控制要素,建筑面积、楼层高度均在原先规定范围内。其次,该调整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日照情况、楼房间距等指标均合格。第三,未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由于该小区北侧为河流而非居民区,因此增加的楼层不会影响他人采光、通风等。

第三次规划:2006年6月

2006年6月,区规划局核发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规划方案再次调整,将沿河的7幢小高层全部设计为13层,沿街的4幢小高层全部设计为11层。“进行这样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罗阳路的景观。”张健告诉记者,调整后,沿街的楼房较低,后排靠河的楼房较高,符合景观美学设计。从三次规划的调整过程来看,审批程序均合规合法,并无不当之处。此外,规划调整后设计方案也会随之调整,不会出现“在6层楼的地基上盖11层楼”的情况。(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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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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