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塌楼事件 房贷险不公:赔银行不赔业主
2009年07月01日 15:07羊城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李青报道:上海在建的13层楼房发生楼体倒塌事件后,有律师昨日指出,一旦保险公司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证保险(简称“房贷险”)埋单,直接受益人将是银行,而不是真正掏钱埋单的业主。

房贷险一直被业内公认为住房市场一大潜规则,明明为银行保障

风险,却偏偏要贷款人掏钱埋单。这样广为诟病的一幕如今可能遭遇现实场景。

以某保险公司房贷险为例,按照保险合同,一旦“暴雨、台风、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意外事故对被保险房屋造成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需要依照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昨日指出,上海塌楼事件中,一旦保险公司按照房贷险合同兑现承诺,第一受益人将是银行。掏钱买了房贷险的业主则一分钱也拿不到。

为什么业主掏钱买了房贷险,受益的却是银行?李瑾认为答案很简单,“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为抵押房屋购买财产险,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银行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为什么人人都会接受这样的“不平等条约”?正在供楼的广州人赵先生说:“房屋贷款的放款权力掌握在银行,不为房贷险埋买单,银行就不放款。”

不过,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如此强势的“房贷险”。香港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香港银行也曾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房贷险;但现在,随着竞争激烈,银行为了争抢客户,早已不敢将房贷险再列为贷款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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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青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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