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学生溺亡渔船不救续:律师建议为见义勇为立法
2009年10月30日 16:27荆楚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热点网谈:见死不救入罪不如为见义勇为立法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郭能律师

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这一期的热点网谈,我是主持人敬冉,今天我们邀请了三位嘉宾,一位是特邀律师郭律师,还有荆楚网评论员吴双建,还有荆楚网的编辑方田一块儿来参加今天的讨论,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是关于长江边上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见义勇为的事情,其实我相信很多网友对这件事情都已经非常了解、非常熟悉了,昨天我们也知道这样的一条消息,昨天在荆州市有5万市民在长江边为三名大学生举行追悼会,同时各媒体、市民也都在为这三名大学生敬上自己的一份深深的哀悼和祝福,包括我们荆楚网也开辟了一个短信平台,网友们可以在网上免费为这三名大学生寄上自己的一份祝愿。那今天关于这样一个事件,我们看到媒体有一个更深入的报道,在出事的那一天,旁边有一些渔船在事发的江面上,可以有施救的行为,但是并没有施救,我们今天围绕这样的一个话题来进行讨论。吴双建,我们听说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媒体用了救援人员的一句话,他说如果当时在场的渔船救了的话,那就不会有死亡,有这样的一个论断在里面。

吴双建:我觉得是这样的,我认为首先大学生救人这件事是很悲壮的,那么大学生英勇救人,牺牲了三位救了两个小孩,主流价值是很悲壮、很正面的,这体现了一种时代精神和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一种精神,那么这十几个人集体救人,这一天反响是非常大的,可以说是感动中国,那么媒体今天的报道说如果有渔船能够去救一下的话,这些大学生就不会牺牲了,假如说我们从大的方面来说,谈小的不和谐,我个人认为这句话是很不妥的,没有谁能够肯定说谁怎么样了,就怎么样了,这句话的论断太武断了。但是我也看到背后网民的愤怒,从第三天开始网上已经流传渔船的一些传言,当地也没有回应,在打捞尸体的时候要交多少钱,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争议,那么实际上就是说有没有救人,我在网络上还没有看到类似的报道,如果能够报道出来,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可能在言语上或行为上有些不妥当的地方。

主持人:对于这样的一种言论,既然媒体报出来了,我不知道网上网民是怎么看的,方田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方田:24号这件事发生后,当天晚上就有这样的新闻,第二天报纸都有登,网民对这件事反应很激烈,一开始最先的印象是一件好事,因为90后、80后被视为不能够担当的一代,但是这件事被视为90后大学生重拾社会责任,是一个很正面的典型,在当天很多网民都对这件事表示了赞扬,认为这是很好的一件事,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可能网民逐渐对这件事有自己更深入的见解,这是我在评论后台里看到的,网民们认为这些大学生都是独子,他们的爸爸妈妈中年丧子之后未来的生活保障究竟如何,这涉及到见义勇为很流行的一个观点是“不要让英雄流血再流泪”,也有像吴双建老师说的涉及到施救或者是有偿打捞尸体的情况,也引起了很强烈的网民的愤慨情绪。

吴双建:其实我也能够理解,因为像这三位大学生见义勇为牺牲太大了,大家回忆过去假如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是不是要好一点,实际上还是代价太沉重的心情。

主持人:其实我觉得大家都可以理解这种心情,我们肯定是希望当时有一个人能够伸出援手,如果是一艘渔船,说不定就会像大家所期望的那样,可能结果会有一些改变,可能大家会这样想,今天我们请郭律师给大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如果像报道说的这样渔船没有施救,从法律上讲,在法律上有没有存在什么违法的行为,或者说并不妥当。

<< 上一页12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