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10月23日电 (记者 牛琳) 河北省公安厅二十三日通报,该省容城警方二十一日在北京市宣武区某住宅小区,将网上疯传的所谓容城“艾滋女”事件始作俑者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十月十八日,“艾滋女”事件当事人闫德利及其家人来到容城县贾光派出所报案,反映有人在容城镇至贾光村道路沿线以及本村街道、自家门前散发有损其名誉和人格的印刷品,并向警方提供了捡拾到的一百六十一张有关其本人的不雅印刷品,同时反映有人在互联网上散布相同内容的图片和视频。容城警方迅速立案,并成立专案组。
经查,闫德利所受遭遇均系杨某(北京人,生于一九七六年八月,已婚,一九九二年曾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拘留十五天)所为,杨某落网后对此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去年三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杨某,两人同居。今年六月,闫提出分手,杨某对此怀恨在心。八月初,杨某从中关村专门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卡、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二百五十张A4纸上,并配以对闫的诽谤文字,于八月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前往容城散发,同时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向闫的亲友发送上述图片。八月底,杨某以闫的名义在各大网站的博客、空间、贴吧上传文字和图片,捏造闫患有艾滋病、被其继父强奸等事实;将闫及其大哥手机通讯录上的二百余个电话号码在网上公布,称这些号码的机主均为曾与闫发生关系的“嫖客”,后又向互联网上传经过加工的淫秽视频。
在此期间,为摆脱杨某的骚扰,闫德利家人曾与杨某在北京和容城先后两次发生肢体冲突,第一次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暂时平息;第二次冲突后,杨某以被打为由,到容城县公安局贾光派出所报案,并索要了贾光派出所和容城县公安局有关民警的电话号码,后作为“嫖客”电话号码一并公布在网上。
根据闫德利的请求,十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容城县疾病控制中心、保定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三次为其进行血液检测,检测结果均为HIV抗体阴性。
河北警方表示,杨某假冒他人名义,捏造事实,大肆散播侮辱诽谤他人的图文视频,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精神伤害,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警方将根据掌握的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完)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牛琳
编辑:
李志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