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秋菊”为男友北京上访 称未影响对中国好感
2009年12月18日 13:4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57岁的贺山缪,成为首个外籍钉子户,也是第一个以上访形式为自己维权的外国人。

朱莉:我为什么要一再上访

“我上访不是因为判决结果,也并不是想用美国身份来改变判决结果,我希望大家能够听听背后的东西”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金微采访整理 未婚夫因为邻里纠纷被判10个月,为这点“小事”上访,很多人都会觉得奇怪。

但并不是像之前媒体所说的,我上访不是因为罪名,不是因为判决结果,也并不是想用美国身份来改变判决结果。不是这样的,我希望大家能够听听背后的东西。

我之所以上访,只是想反映地方办案程序存在的问题,还有官方的不作为,这比任何具体结果都严重。我的要求很简单:希望这些问题,都能依照中国的法律来解决,这是人民的权利。

五河县人民检查院曾经发出这样的指控:2007年5月14日中午,双忠镇刘蔡村村民刘士勋与庄邻刘士亮两家因小孩闹架而发生争执。被告人刘士亮在深圳听说家人被打,带着六人于次日回家,将正在吃饭的刘士勋强行拖出院外进行殴打。

这个指控说刘士亮打人,但并不是全部事实。小孩发生点争执很正常,但刘士勋听了一面之词便跑到刘士亮二哥家里,把厨房、玻璃、锁都砸烂了,还殴打二嫂致伤。家人当时报警,可警方一个小时才到现场,更没现场拍照。后来刘士亮在深圳替家人报警,但当地警察局根本不理会,通话单我都保存着,我认为这是不作为。

第二天,刘士亮从深圳赶到家中,身边还带着6个同学和朋友前来探望。不过,刘士亮和刘士勋还是发生了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而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并被送到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决书可以说明:“刘士勋因邻里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除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刘士亮造成的损失,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次年终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刘士勋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没想到,2008年3月,一个电话从老家打来:五河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对刘士亮提请逮捕,检察院已批捕。距离那场冲突已经过去9个月,为什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对刘士亮实行逮捕?如果当初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何不9个月前就执行?而用以支持判决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证据,是后来补充的,证人是其亲戚,部分人甚至不在场,怎能体现法律的公正?

由于觉得案子很简单,当时我还抱着幻想,以为当地会依法处理,以为上级机关会做调查。我最早来到五河县公安局,后来到五河县检察院。却发现,在县城找领导很困难:领导们通常都“在开会”,而且经常不在单位上班,下属们不知他们的去向……

这么久了,问题都没有解决。上访实在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更没想过媒体曝光。我曾希望案子在当地能解决,但我发现,在中国,虽然法律一样,但地方执行却不一样,我的问题在地方上根本得不到解决,于是决定来北京上访。我的理解是,当人们认为法律在被不公正地执行时,需要到一个更高级的机关来纠正这些做法。而我的要求和每一个上访者一样,那就是公正办案。但是,不断的上访也让我知道,事情解决并不那么简单,甚至有时会复杂得多。

有人问这件事有没有影响我对中国的好感。没有,我觉得中国人都是友好的。

但问题是,执法不公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许多普通人正在受到伤害,如果法律执行上能有些变化,是不是更多的人能得到保护?

57岁的贺山缪,成为首个外籍钉子户,也是第一个以上访形式为自己维权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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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微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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