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镖乱刀杀人后逃跑5年后落网
2010年03月31日 00:24半岛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5年前发生在大连某海鲜坊内的保镖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经过不懈追捕,日前,大连刑警终于将逃亡多年,仍在广东给人当保镖的杀人嫌犯抓捕回连。

“我非得给你点颜色看看”

2005年1月29日下午,大连某海鲜坊一个包间内,两个年轻男子大声地争执着。“我就是瞧不起你怎么了?”稍稍年轻的男子的大声地质问另外一个身强体壮的男子。“我哪比差,你不就是一个司机吗?我还是老大的保镖呢。”体壮男子越说越激愤,一直站在俩人身边劝架的人们没有料到,年轻男子抄起一个大砍刀,挥刀砍向体壮男子,“我非得给你点颜色看看。”

年轻男子正说着,只见体壮男子也拿出一把匕首刺向年轻男子,瞬间,鲜血从年轻男子体内流了出来。“快住手,要闹出人命啊。”在座的有一位中年男子大声斥责俩人,但是已经红了眼的体壮男子根本没停手,被捅十余刀后,年轻男子慢慢地歪着身子,倒在地板上。挥着匕首的男子嘴里胡乱地叨咕着:“让你瞧不起我,让你瞧不起我,今天给你好看。”说完,他头也不回,拽开门撒腿而去。

接到报案后,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马上成立专案组,让人惊讶的是,致人死地的体壮男子曹某从酒店逃走后连家都没回,就像从人间消失一样杳无踪影。

从小习武长大给人当保镖

经警方调查,曹某是普兰店市沙包镇某村村民,1997年出生,曹某小时候曾习武8年,但是没上几年学,长大后一直无正式职业,直到事发前找了一份当保镖的工作。“他身边常常跟着几个‘小弟’,整天跟着老板混,但是一直没什么出格的行为。”知情人介绍,和曹某一起为某老板工作的还有一位80后男子刘某,刘某给老板开车,据警方调查,刘某对曹某空有一身蛮力气有点看不起,俩人平日相处不睦,但是没有肢体上的冲突。直到2005年1月29日,发生了以上悲惨的一幕。

为了找到曹某中山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的刑警们多次来到曹某的老家,通过其家人的介绍,曹某的样子渐渐清晰,“这孩子没啥心眼,身高1、8米多,身强体壮,因为多年习武,身上有浓重的江湖气,但是这孩子对家人一直都不错,在事发前还处了一个对象。”曹某的家人介绍。曹某上有父母,还有一个姐姐,曹某的家人对于警方多次来访起初并不配合,一直拒绝表态,后来渐渐改变态度,但仍坚持曹某逃亡后,并没跟家人联系,对于警方的多次做工作,曹某家人表示理解和感谢。后来曹某的家干脆表示,已经断绝了对曹某的念想。“就当家里从来没这个人。”曹某家人对多年无音信的曹某异常失望。

逃亡多年仍当保镖

再说逃亡在外的曹某,从大连匆匆逃走后,他几经辗转来到广东省东莞市藏匿起来。因为没有文化,曹某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常常靠在一些酒店当保安挣钱糊口。曹某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日子过得相当拮据。

如曹某家人所述,曹某从出逃之日起,一直没敢和家人联系,就连事发前处的对象,曹某也坚持着没给对方一个电话。当他从知情人处直到刘某已经被其捅死后,曹某悔不当初。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让曹某清醒地意识到从前日子的宝贵,面对街上呼啸的警车,曹某经常吓得躲在屋里一声不敢吭。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如惊弓之鸟的曹某开始在外逃亡的日子转眼间跨入2010年,在2009年下半年,曹某终于找到了一个很“体面”工作——给一个酒店老板当保镖,经过多日培养,曹某的身边又有了几个“小弟”,平日里人前人后的,曹某的身上已经少了很多当初逃亡时的萎靡不振。但是让曹某的老板和小弟有些奇怪的是,但凡让曹某去派出所和跟警察办事,曹某不是拒绝,就是站在派出所很远的地方,吩咐“小弟”代劳。

见到大连警察:大哥我保证啥都交代

自从曹某逃亡,办案刑警一直没放弃对曹某身边人的监控,哪怕一丁点有用的信息,警方都不放过。2010年2月1日,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我知道曹某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藏宝酒店工作,他在那里还做保镖工作。”接到这个电话,警方马上召开碰头会,仔细分析电话内容,“匿名者电话中把曹某藏身的酒店名称、地点都说得十分详细,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警方认为必须马上派人到东莞市深入调查。

重案二中队的刑警到达东莞市后,马上和当地警方取得联系,经过蹲坑守候,发现曹某确实在藏宝酒店工作,平日里出来进去,身边总有几个“小弟”跟着。

确认曹某的藏身地点后,大连警方和东莞警方择机将曹某顺利抓获,当听到熟悉的大连口音,曹某的脸上出现释然的表情,他伸出双手:“这一天我知道早晚会来,大哥你们放心,我保证配合调查,我早想回家乡了。”就这样,曹某被顺利地带回大连。

在日后的审讯中,曹某多次露出悔意:“都是年少无知,再加上没上几年学,其实刘某瞧不起我就瞧不起呗,我和他争那些有啥用,我的鲁莽给刘某的家人带来了永远的伤害,我的家人也因为我的犯罪,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都是我的错,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说到这,曹某的泪水一串串地流下。

昨天,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了解到,曹某刺死刘某一案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

首席记者王晓梅

落网   杀人   曹某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王晓梅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