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被抢劫后不报警 拜抢匪为师联手抢车
2010年03月29日 05:01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这是一个认贼作父的现实版本

遇抢不报警 摩的司机拜抢匪为师

事件很反常:摩的司机被人抢劫,他不报警反拜抢匪为师

理由很荒唐:相比开摩的而言,抢劫钱来得快

后果很严重:抢劫了五辆出租车,被判了10年刑

被人抢走手机和钱,受害者赵某不但没报警,反而羡慕抢劫者钱来得快。当两人再次撞面时,赵某竟主动拜抢匪为师,要求入伙。结果他从受害者沦为阶下囚。记者昨天从江津区检察院获悉,赵某和“恩师”罗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5年。

被抢钱后

他反倒羡慕抢匪

赵某,45岁,长期在江津区德感街道跑摩的。2009年4月的一天,赵某因生意清淡,决定延长营运时间。赵某称,当晚23时许,他正在德感街道转盘处等生意。一位年轻人走过来,称要去长江大桥,给10元钱车费。不到两公里路,就能赚10元钱。这样的便宜,赵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

几人钟后到达目的地。乘客掏出的不是车费,而是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把钱交出来!”年轻人用刀抵住赵某。

知道遇上抢劫,赵某没有反抗,任由抢匪把几个口袋搜遍。“就这么点?”年轻人有点不屑,转身离开,带走了赵某一个破旧手机和15元钱。赵某交代,抢匪走后,他算了笔账,被抢的手机至少卖150元,而他辛苦跑一天摩托,最多才赚四五十块。他觉得抢人赚钱轻松、容易,便有心一试。

再遇抢匪

他竟拜少年为师

赵某虽有贼心,但缺少贼胆,事情就拖了下来。一个月后,一个年轻人又坐上赵某的摩托,到了一条偏僻的支马路,年轻人又拿出水果刀: “把钱拿出来!”

“兄弟,你在长江大桥下抢过我?”听到熟悉的声音,赵某很兴奋。身份被识破,年轻人拔腿开跑。 “我不得告你,你收我入伙嘛!”赵某追上年轻人,说明拜师想法。

年轻人叫罗某,19岁,干抢劫这行也不久。考虑到正缺人手,他当即表态收下赵某。二人还越谈越亲切,相约到德感街上喝酒。饭桌上,罗某告诉弟子,手里有武器,一般人都会怕,用不着紧张。只要不伤人,罪刑就不重。师傅一席教导,打消了赵某的疑虑。

师徒联手

两天抢劫4辆车

相熟后,赵某告诉师傅,开摩托的身上没油水,一般只有几十块,建议去抢出租车。

2009年5月9日20时许,赵、罗首战告捷,抢走一名的哥350元、手机一部。随后,两人更是疯狂作案,两天内就抢了四辆出租车。正当二人将抢劫作为生财之道时,罗某不幸被抓,得到消息,赵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上周三,师徒两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承办检察官介绍,抢劫犯罪暴力倾向严重,有无伤害行为,都要受到法律严厉打击。按照《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是否使用暴力手段,只要是采用胁迫的方式,使对方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就构成抢劫罪。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梁晓川

江津区   赵某   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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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玺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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