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案续 医院拒绝承认侵权
2010年03月23日 08:58新民晚报·新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富翁:医院应承认侵权 院方:士可杀不可辱

“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案”追踪

昨日在法院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市脑科医院要求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无精神病

这份由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分为两部分:

1.被鉴定人何锦荣精神状态正常,其于2005年12月21日被广州市脑科医院收治入院时亦无重性精神疾病。

2.广州市脑科医院对被鉴定人何锦荣的收治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在诊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黄宏晓)千万富翁与妻子吵架后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后将广州市脑科医院告上法院一案(本报曾作连续报道),已拉锯四年。3月18日,原告何锦荣收到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精神状态正常的鉴定。昨日,双方在荔湾区法院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令人意外的是,双方均对结论提出异议,广州市脑科医院甚至要求重新鉴定。

目前精神状态正常

昨日的庭审主要围绕着鉴定意见进行。

何锦荣的代理律师指出,鉴定意见称何锦荣自幼体健,适龄上学,高中文化程度,正常结婚生子,系三家民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平素性格随和,人际关系良好。无严重外伤、感染、中毒、抽搐史。无精神病阳性家族史。“这推翻了当事人妻子以前的说法”。

此外,鉴定意见认为何锦荣意识清楚,接触主动,智能、记忆良好,能详细叙述被强制收治住院的整个过程,条理清楚,对答切题。其思维无障碍,情感反应协调,表明何锦荣目前精神状态正常。

疑妻外遇是偏执?

对于何锦荣在住院期间所表现的怀疑妻子有外遇等症状,鉴定意见认为不属于系统固定的妄想,并不明显歪曲事实本身,推理也基本合乎逻辑。故可以推定何锦荣被广州市脑科医院收治入院时的“症状”为嫉妒观念、被害观念,故排除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诊断,无重性精神病。

何为无重性精神病?原告律师解释,鉴定意见中的无重性精神病就是指无偏执型精神障碍。据此,原告律师称何锦荣是在无偏执型精神障碍的情况下入院的,医院在收治时有过错,违反相关法规。

对于市脑科医院一再强调何锦荣对其妻子有外遇的怀疑是偏执型精神障碍,何锦荣的律师无奈表示:“如果说怀疑妻子有外遇就能算做偏执的话,几乎每个男人都偏执了。”

医院:收治不违规要重鉴定

鉴定专家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家属强烈要求送治精神病家人,医院并无理由拒绝。对于有的亲属因关系不和或出于不良动机,把精神正常者送入精神病医院等,现实时有发生。精神病作为一特殊病种,除患者自身暴露的精神症状外,其家属提供的病史对精神疾病的诊断也非常重要,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精神科医生通常采取“有病推定”、“疑病从有”的原则。在本案中,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生在采集病史时,并不知其夫妻关系不和,也不能预知其妻子在其出院几天后便起诉离婚。因此医院在收治方面并未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在诊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与原告方相反,脑科医院对鉴定意见第一项表示反对,但坚持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违规之处。脑科医院认为专家没有资格对诊疗过程是否合法作出判断,甚至还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结束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何锦荣方坚持要求市脑科医院承认有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对此,脑科医院的律师竟愤然地用“士可杀不可辱”回应。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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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晶晶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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