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报告称很多夫妻协议离婚 离婚后仍是朋友
2009年12月21日 03:53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民政部发布《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9)》显示

离婚 好说好散越来越多

法院诉讼越来越少

近日,民政部发布《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9)》显示,从全国离婚数据分析可见,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而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夫妻却越来越少。专家分析,协议离婚的程序不再繁琐,各种婚前准备以及婚姻法律服务的加强,使得很多夫妻双方离婚后仍是朋友,能够“有话好好说”。

程序精简了

协议离婚可当场领证

从全国数据来看,2003年是转折点。来自我市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自2003年开始,协议离婚的对数以每年1万对的趋势上升。

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分析,从客观原因来看,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新条例将原来离婚登记在一个月内办理,改为了当场办理离婚证,减少了调解期,“这些改革体现出政府弱化了行政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的职能转变。”程序上的简化,方便了那些碍于面子将就过日子的婚姻“解体”。

财产明晰了

婚前财产公证渐流行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律师、专门从事婚姻法律服务的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天强说,受国外追捧的婚前财产公证日渐被市民接受,为离婚减少了不少麻烦。

“婚前先说好,离婚不扯皮。”贺天强说,目前,婚前公证费用一般按照财产2%收费。公证有两种途径,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

另外,婚姻法已删除了夫妻结婚8年,财产共同享有的条款。现在,夫妻婚前买的房子,离婚仍按原产权归属来划分。若是按揭房,按揭部分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贺天强说,随着媒体宣传和自我意识的提升,夫妻越来越重视婚姻法律服务。例如在上海,就出现了专门服务婚姻家庭的“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从婚前、结婚、离婚,都进行法律跟踪服务,“财产很清楚,离婚时也不慌不忙。”

服务到位了

情感指导助和平离婚

各种针对婚姻和离婚的服务行业日益增多,也为夫妻“好说好散”创造了条件。各种婚前辅导、婚姻心理咨询室等,进入市民生活。

2008年,重庆市婚姻登记中心承办的市婚姻家庭情感指导中心成立,主要针对市民的情感困惑、婚前指导、离婚建议,并定期开设免费婚姻课程。

同年5月4日,市婚姻家庭情感热线开通。成立一年多来,热线从一部电话增加到四部,主要疏导市民婚姻问题,劝导市民和平离婚,并进行适当调解。

“很多劝解不成功的家庭,经过我们指导和服务,都和平离婚,还是朋友。”市婚姻家庭情感指导中心负责人说,目前一些区婚姻登记中心也组织了工作人员进行离婚调解,效果都不错。中心成立一年半,劝回300多对夫妻,并辅导100多对离婚夫妻和平离婚。

观念更新了

注重质量合不来就离

婚姻律师贺天强说,婚姻有三道坎:3年之痒,双方进入婚姻后,发现对方缺点;7年之痒,夫妻间像左手摸右手的感觉;子女成年后,大约45岁左右的人群,一些为子女而经营的婚姻解体。

重庆首份关于市民区域性社会心理调查报告也指出,市民越来越注重婚姻的质量,使得一些青年夫妇过于看重自我价值的实现,有人将离婚作为灵魂的解脱。1970年后出生的人,离婚观更倾向于注重自身的感觉,“合不来就离婚”。

数据

1999年至2008年

诉讼离婚:

72.4万对

65万对

协议离婚:

47.8万对

160万对

近日,国家民政局发布了《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9)》。《年鉴》用列表方式,对1999年至2008年的全国离婚数据进行了对比。图表显示,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人数逐年攀升,而到法院诉讼离婚的人数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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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隽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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