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的常老太骨折手术后,固定钢板的螺丝钉却在身体内发生断裂,不得不承受二次手术以及术后伤口感染等一系列痛苦。如今常老太仍然痛得在床上嚎哭。今天上午,常老太以螺丝钉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起诉某医院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她要求医院赔偿已发生的损失近22万元。
常老太今年已86岁。2007年9月12日,常老太因在家摔伤到被告医院求治,经诊断为右腿骨折。同年9月21日,医院为她进行了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手术。常老太的家属告诉记者,为了让老人将来免受再换钢板的痛苦,当时他们自费要求医院使用最好的钢板材料。去年3月,老人到医院复查后,遵医嘱开始在家属扶助下尝试行走。但没过两个月,老人就感觉右大腿不适、发沉,之后更是疼痛难忍。
后经医院拍片检查发现,老人右腿手术处的螺丝钉已经断裂,且钢板也有松动。“老人体内一共有6根螺丝钉,1根整钉松动、脱落,另外5根全部断裂。由于一根断钉在老人的骨头和钢板之间摩擦,老人痛得直撞墙。”常老太的女儿说,为了减少痛苦,老人决定将钢板和螺丝钉全部取出,不再进行修复。去年12月,医院再次为老人施行取出手术。但因为部分断钉和脱落的整钉已经长在了骨肉里,所以只能取出断钉的钉帽。
手术后,老人伤口长期不愈合;今年1月20日又一次在被告医院进行了伤口探察手术,发现了大肠杆菌。据家属说,现在老人右腿已经萎缩,生活不能自理,整天在床上捂着右腿,疼得哭嚎。
老人家属认为,由于被告医院使用的内固定螺丝钉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才导致老人后来所承受的一系列痛苦,包括伤口感染、骨折畸形愈合、螺丝钉不能取出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其健康权,并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被告医院对于用在老人身体里的螺丝钉属于合格产品负有举证责任,但医院至今没有提交充分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等。
医院方面则表示,螺丝钉断裂在骨科是常见的并发症。原告螺钉断裂主要是因为骨不连造成的,由于原告年纪大,骨愈合能力差,螺钉持久负重。院方表示,他们使用的螺丝钉品牌是全球最大的品牌之一,产品质量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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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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