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于峥嵘出庭
2009年11月06日 04:26重庆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熊卓为案昨日二审开庭,家属请求确认北大非法行医

北大教授熊卓为在北大医院就医死亡后,家属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获胜诉。因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天下午,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案件中的焦点人物,“实习医生”于峥嵘出现在庭审现场。

下午4点半,法官宣布休庭,待双方将证据补充完整,再择日审理。

教授手捧亡妻遗像上法庭

昨天下午1点,北京市高院南门,王建国双手将亡妻的遗像捧在胸前说,自己不是因为钱的问题才提起上诉的,主要是对北大医院行为非常不满。“拿到赔偿款,我将以妻子的名义全部捐给社会,一分钱都不要!”

王建国说,他和妻子都很热爱北大,才放弃国外的优厚待遇回国工作。但是没想到,作为医学教授的妻子竟然死在北大医院,而负责抢救工作的只是3个“没有行医资格”的人。

下午2点,二审开庭。王建国的上诉状称,要求市高院确认北大医院非法行医的行为,并按照熊卓为是新西兰籍公民重新计算赔偿数额。

北大医院代理律师称,非法行医是行政部门的认定,被公权所约束,无法适用于民事诉讼。且事发时,骨科医生于峥嵘已经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具备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因为卫生部门下发《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是在2006年5月,于峥嵘在事发时没能拿到这份证书。

医方申请进行医学鉴定

昨天,北大医院的代理律师指出,一中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有程序错误,“当时我们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但法院还是指定了司法鉴定。特别是精神抚慰金,市一中院判决了20万元,这个数额太高。”北大医院希望市高院重新作出判决,确认北大医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北大医院提出申请,希望法庭能指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王建国坚决不同意。他的理由是,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经认定北大医院非法行医,而医疗事故鉴定的对象是有行医资质的正规医生。“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据京华时报

(本文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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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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