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碧(左)董运梅(右)拿着劳动合同,在公司门前很无奈。
“任劳任怨给公司干了10多年,没想到竟遭老板暗算——厂里给我们集体放假,结果一个月没等到复工消息,却收到一份旷工被解雇的通知,还不给一分钱补偿。”昨日,遭遇此事的重庆市飞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纸业)老员工董运梅、李兴碧,对这一结果表示很寒心,一定要向单位讨个说法。
放假遭开除
认定旷工 辞的都是老员工
41岁的董运梅说,1995年,她进入私营造纸公司——飞龙纸业,担任造纸工,“当时它近乎一个作坊”,辛辛苦苦干了14年,“作坊”变成了今天的有限公司,资产上千万。
今年7月1日,公司通知:由于机器设备检修,员工集体放假,复工时间待通知。
“好不容易放假,大家都很高兴,但是我在家一等再等,复工通知一直没等到。7月31日,竟收到一份开除我的通知。通知上说我不请假,连续旷工15天,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董运梅犹如五雷轰顶,立即找到公司,发现跟她一样遭遇的大有人在。
“我也是被这种方式开除的。之后发现,公司用这种方式共开除了我们6人,全是工作近10年的老员工,董运梅是工作时间最长的。”42岁的李兴碧说,她们隐约觉得,事有蹊跷。
找单位理论
复工可以 工龄要一笔勾销
李兴碧说,找到公司领导,领导说,由于他们无故连续旷工15天,有过错,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补偿。不过,想继续上班也行,但视为本次终止合同有效,双方重签劳动合同,他们之前的工龄一笔勾销。
李兴碧说:“我们从公司内部人员打听到,公司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工龄长,不想和我们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便今后解聘时不用支付有关补偿。”
董运梅等人不服,到所辖的铜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后来,公司派人四处做工作。我们6人中,有的妥协,回去上班;有的怕麻烦,不愿打官司。现在,只剩我和董运梅坚持要讨个说法。”李兴碧说。
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公司反过来向他们提出巨额赔偿,称因他们旷工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索赔24769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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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毅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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