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肉搜索找到15年前盗窃案目击证人(图)
2009年10月23日 05:19大河网-河南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李桂保在批准逮捕书上签字通讯员 李艳红/摄

一起发生在15年前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盗窃事实。警方通过“人肉搜索”,找到当年唯一的“目击证人”,“零口供”判了犯罪嫌疑人14年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宣判20天后,嫌犯终于向民警承认盗窃事实,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提走老板13.6万元失踪了

李桂保出生于安徽凤台县丁集乡张巷村,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他就到山西临汾摆摊。

1995年初,李桂保在山西临汾,结识了安徽老乡王玉贵。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不久,李桂保做生意赔了,被王玉贵收留。

1995年5月,王玉贵筹集了13.6万元现金,与李桂保和堂弟王玉峰一起去安徽凤台县收蚕豆。

1995年8月5日凌晨2时,三人乘坐的列车刚过安徽阜阳车站不久,王玉贵醒来,发现装13.6万元现金的白色编织袋不见了,李桂保也失踪了。

当时,王玉贵吓出一身汗,这可是自己半辈子积攒的血汗钱。他赶快叫醒了堂弟王玉峰,两人慌忙向列车乘警报了案。

乘警查遍车厢,也没找到李桂保。乘警分析,李桂保应在阜阳车站下车,于是第一时间向阜阳车站和安徽凤台警方通报了案情。

此后,郑州铁路警方一直在苦苦查找李桂保的下落,由于旅客流动性很大,李桂保迟迟没有现身。

2003年,李桂保被郑州铁路公安处列为盗窃13.6万元巨款的重大嫌疑人上网通缉。

嫌犯15年后现身

民警却苦于没有证据

李桂保盗走13.6万元现金,在阜阳站下车后,先后潜逃到温州、广州、上海、杭州等地,所盗巨款已去向不明。

今年4月30日,李桂保偷偷回到安徽凤台老家。5月12日,安徽凤台警方在李桂保家中将其抓获。10天后,安徽凤台警方把李桂保移交给郑州铁路公安处。

李桂保虽然被抓了,但他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只要死咬自己没偷,警方就拿他没办法。对自己的种种举动,警方讯问时,他都能对答如流。

负责侦办此案的,是郑州铁路公安处办案大队的第一探组探长冯文平。事过15年,如何取证成了难题。

15年前的立案材料,案卷只有三个人的书面材料,一份是王玉贵的报案材料,一份是王玉峰的陈述材料,还有一份是乘客“琚新伟”的书证材料。除此外,办案民警再也找不到其他证据。

民警顺藤摸瓜,证人线索却中断了

琚新伟是唯一的证人,找到他,案件才可能有突破。原始书证材料上只显示,琚新伟是“淮南矿业学院”的,没有其具体身份。

铁路警方必须尽快找到琚新伟,让他重新回忆当时的情况。如果琚新伟记不起来或者根本就找不到此人,刑拘期限一到,将不得不释放李桂保。

6月14日,办案人员赶到淮南,找遍整个淮南市 ,也没有找到“淮南矿业学院”。办案人员分析,原学院可能已改名,到淮南市教育部门一查询,“淮南矿业学院”在2002年就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学籍档案显示,琚新伟出生于1974年2月,河南社旗县晋庄乡人,1992年8月考入淮南矿业学院,户籍同时迁入学院。1996年6月毕业,分配到河北石家庄纺织工业局。

随后,冯文平立即带领办案人员分赴河南社旗和河北石家庄。令办案人员沮丧的是,石家庄纺织工业局在2002年已被撤销,人员已被分流。社旗县户籍民警称,琚新伟的户籍迁走注销。

查找目击证人琚新伟的线索再次中断。

通过“人肉搜索”,找出当年证人

冯文平儿子让他回去给自己过生日,并说,他通过网络查询,找到很多跟自己同一天出生的人。

冯文平从儿子的话中得到启发。开始利用搜索引擎,查询“琚新伟”。冯文平通过全国常住人口信息网,又重点搜索“琚新伟”的个人信息条码。

十多个小时过去了,他一无所获。当他点击到了山东省威海的“琚新伟”时,网页上清晰地显示:“琚新伟, 1974年2月12日生,籍贯河南社旗,现户籍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怡园派出所”。

此后,在山东警方的帮助下,冯文平找到了琚新伟。冯文平连夜乘列车赶赴威海,约见现场目击证人琚新伟。虽然时隔15年,当天晚上在列车上所见所闻,琚新伟记忆犹新。

1995年8月5日凌晨2时,在郑州开往合肥的274次列车上,琚新伟坐在三人(王玉贵、王玉峰、李桂保)的斜对面。后半夜,大部分人都睡着了,车到阜阳站时,琚新伟看到李桂保提着一个白色编织袋匆匆走了,此后再没有返回。

几分钟后,王玉贵、王玉峰醒来,发现编织袋不见了,急忙报了案。琚新伟称,他一直留意三人,印象比较深刻,看到李桂保提着白色编织袋离开时,他还纳闷,三人一块上车,怎么一个人提前下车。

零口供判了刑,嫌犯不再上诉

琚新伟为办案人员提供亲笔证明时,办案人员奔赴山西临汾、安徽亳州等地,先后走访调查了9位知情人,证实王玉贵所报案值确系13.6万元现金。

今年6月25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9月30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李桂保作最后陈述时,依然死死咬定:“我没有偷王玉贵的13.6万元现金,我是冤枉的。”当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虽然被告人李桂保,拒不供认,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形成犯罪证据链条,李桂保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10月19日,李桂保主动向郑铁警方看守所民警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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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玉伟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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