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获特许摘手铐结婚 脱下囚服换上红T恤
2009年07月09日 04:12京华时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脱下服刑的囚服,换上喜庆的红色T恤,因贩毒在西城看守所内服刑的刘某,在民警的陪同下,如愿以偿地与相恋6年的女友一同步入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注册登记。昨天,陈女士向看守所民警表示感谢。

家住在北京的刘某装修完新房,准备与相恋5年的女朋友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时,贩毒误入歧途,于去年5月23日被西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审理,判处一年零6个月徒刑。据陈女士回忆,当时为了能帮男友刘某彻底改造,她在每月的规定探视时间,都会按时去西城看守所看望刘某。但刘某却因未能与其登记结婚懊悔不已,从此变得沉默不语。

今年6月中旬,为了能帮男友在看守所内安心服刑,在与刘某沟通后,陈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看守所写了一封信,表示她希望能与正在服刑的刘某领取结婚证。西城看守所科长李志强看到信后,随即分别找到陈女士和刘某了解情况,并答应将为两人向上级提出申请。李志强说,当时他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除为了帮助刘某安心服刑外,同时陈女士家中也有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完婚。李志强根据留所服刑人员管理规定,开始逐级申请,并最终获得批准。看守所决定,由民警陪同刘某去民政局与其女友登记结婚,并破例批准刘某在进入登记现场时可以摘除手铐。

6月30日清晨,在得知自己服刑期间能外出与女友登记结婚的消息后,刘某很早便起床,认真洗漱一番后,静静地等待这一令人一生难以忘怀的时刻。“为了能让他精神点,我们还特意为他刮了胡子。”民警佟振江回忆说道。

上午10点,李志强和佟振江两名民警驾驶警车,陪同刘某来到西城区社保大厦民政局门前。在刘某走下警车前,民警特意为他暂时摘下手铐,允许他脱下蓝色的服刑服,并换上女友为他准备的红色T恤。随后,在民警的“见证”下,刘某与陈女士走下警车,走进登记处注册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后,这对特殊新人眼泪瞬间夺眶而出。“这是人生大事,我们特意带着照相机、DV,将登记过程拍了下来,等将来小刘服刑期满后送给他留念。”看守所民警说。

“在回看守所前他告诉我,结了婚他就踏实了,回去一定好好服刑。我们真的很感谢民警的帮助。”昨天,陈女士向看守所表示。(记者王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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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   手铐   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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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鹏昊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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