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超市丢包后发现,附近6个摄像头都是空壳
超市摄像头当“稻草人”只站岗吓小偷
在超市购物丢了包,贺女士发现附近6个摄像头都是空壳,结果根本不好用。警方介绍,这样的“稻草人”现象,在大连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都存在,从而导致侦破无从下手。
对此,大连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尽管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商场必须安装摄像头,超市仍应对顾客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市民:正在玩球包被偷了
6月26日17时许,贺女士带着女儿到大连一大型超市购物,在买了一圈东西后,她们在超市内的游戏区停住了。“女儿想投篮球,我就答应了,和她一起玩。”何女士说。
贺女士推了一辆购物车,下面装着要买的物品,上面放的是自己的拎包和女儿的书包。在玩篮球时,因担心物品被偷,她还特意让购物车靠在右腿上。
玩了一会儿,贺女士一扭头,发现购物车上的拎包不见了,她顿时大吃一惊。“女儿,妈妈的包被偷了,咱们不能玩了。”贺女士立刻环顾四周,看是否有人偷走了自己的包,但并没发现可疑的人。随后,她又在丢包的附近找了找,依然什么也没找到。
贺女士立刻来到服务台,告诉工作人员自己的包丢了,估计小偷不会走太远,能否让超市保安协助找一下。在超市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贺女士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在超市内搜寻一圈后,并未发现可疑人员。
进展:超市摄像头仅是摆设
在丢包的位置,贺女士发现自己的头顶就有圆形的摄像头。她立即向警方建议,调取超市的录像,从中可以看到偷自己包的小偷模样。但民警表示,调取录像刑警才有权限,他们调不了。
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民警建议贺女士回超市找找,根据以前经验,小偷一般会只拿走贵重物品,包会遗弃在附近。贺女士回超市找了一圈,但未果。
当晚,贺女士的丈夫突然接到超市一个女营业员打来的电话,称在他们的鞋架柜台上发现了包。“小偷只拿走了钱包和手机,小灵通没有被拿走,营业员因此联系上了我们。”贺女士介绍。
在取包时,贺女士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丢包和找到包的位置共有6个摄像头,她期待这些摄像头能抓拍小偷,给警方留下有利证据,让小偷尽快落网。
但接下来情况让贺女士颇感“不解”和“失望”。6月30日,贺女士和刑警一起来超市调取录像,但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地的录像头并不好用,他们无法提供影像资料。
业内人士:摄像头当“稻草人”很普遍
昨日,这家超市相关人员称,事发地点只有一个摄像头,但的确是“不好用”。“摄像头不可能100%覆盖到商场的每个角落,盲点是无法避免的,这种状况在大连的商场、超市都存在。”
对于这一现象,负责贺女士案件的刑警称之为“稻草人”现象。“现在一些商场的虽然有摄像头,但布线并真正运转的,主要集中在贵重物品区,防止被偷盗,或者收银台,监督自家人别往自家要保揣钱,再有就是在商场的出入口。而在一些卖衣服等低价商品柜台,一般摄像头都是摆设。”
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大型商场、超市,在棚顶、墙壁上,都能看到探出来的摄像头,真假莫辨。
“目前一些超市设置摄像头就是为吓吓小偷。”一家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大型超市负责人昨日表示,要保证卖场的每个摄像头都运作每天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起码要设置一个监控室,还要有专人监看”。因此超市在既想降低经营成本、又想震慑小偷的情况下,就会设置一些虚假的摄像头。
而另加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超市每个月都会有2500元至3000元的物品被偷,对此他们也感到防不胜防。更甚的是经常有团伙作案的,人员最多的有10多个,他们让妇女装作孕妇,伺机偷盗进口奶粉等贵重商品,而其他人在旁掩护,挡住营业员和其他消费者的视线。而有一次,超市从抓到的团伙人员兜里,居然发现了来大连的火车票。
消协:超市应承担部分责任
对此,昨天大连市消协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超市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因为根据《消法》的规定,超市应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贺女士在超市内包被偷,而且摄像头也是假的,超市有一定的责任。但目前,我国并未有相关法律规定,商场、超市必须安装摄像头。
针对部分摄像头仅是摆设一事儿,记者在商场、超市随机采访了10多位市民,他们均感到“很震惊”,大都认为这些公共场合应装有摄像头,并且都是正常运作的。“到大商场里买东西,不就图个安全吗?拿假摄像头吓唬小偷,这不是开玩笑嘛?”市民李先生说。
一位刑警表示,警察和小偷本是“猫鼠关系”,因一些小偷对他们警察很熟悉,他们一出现在公共场合,小偷都收手,装作良民。有一次,他和另一个同事,跟了一个小偷2个多小时,在商场内兜了7圈,但在下手前,小偷发现了端倪,转身离开了。
“抓贼必须要人赃俱获。”上述刑警表示,比如何女士的案子,如果摄像头拍到小偷拿包的影响,他们可据此抓贼,并能定罪。但没有了录像,即使警方经调查,是某个人干的,但对方就是不承认,警察也很难定罪,“没有证据啊”。
记者于志刚
作者:
于志刚
编辑:
缪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