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对“小学女生卖淫案”当事人作出处理
2009年06月03日 18:45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昆明6月3日电(记者李倩)昆明警方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为了使事件得到公正客观的调查,昆明市公安局已组成调查组,并对小学女生“卖淫”案的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暂停执行职务。

据当地一家媒体报道:昆明一小学的小学生姐妹一家被警方以涉嫌卖淫和袭警抓捕,次日被释放;3人经医学鉴定不同程度受伤。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说:“我们已经迅速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局领导、纪委、督察支队、法制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事件调查组,对"316"事件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姓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在依法传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民警调查传唤,发生肢体冲突。几名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

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姓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及时结束传唤询问。因此,刘姓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王宇表示,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全面细致开展调查,如发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现在,五华区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

被囚禁的4天里,梁芳双手被绑。一个月过去了,被绑痕迹依然清晰可见。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郭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