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妈妈为中国养女寻亲生父母
2009年05月10日 11:03钱江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 这是一位瑞典母亲发来的邮件:“7年前我在杭州收养了一名女孩,现在女儿已经9岁了,我想为她寻找亲生父母。我不想让孩子一辈子身世不明。”这封英文来信详尽叙述了收养经过及寻亲想法。她希望得到记者的帮助。

这位母亲叫安。安在来信中提到,自己结婚以后就有了收养孩子的想法。而中国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她决定通过国际收养的途径收养一个中国孩子。

1998年,安向中国收养中心提交了申请。2002年6月3日,安终于如愿以偿。“当我第一眼看到照片里孩子的眼睛,我就感觉这应该是我的孩子。”经过法院的程序,安正式收养了这个当时只有两岁的女孩。“孩子是由一个法警及一位照顾她的人坐公共汽车带来的。她好像很饿,哭了一阵就睡着了。我轻轻地抱着她穿过马路回到我们住的宾馆,那种感觉真是甜蜜无比。”7年前的这一个瞬间,让安第一次体会到了做母亲的温馨。

手续办妥后,安带着女孩飞回了瑞典。“如今,她已经长成了一个温柔可爱有趣的女孩,在瑞典生活得很好。”安有7个兄弟姐妹,全家都很疼爱这名来自中国的养女。

随着女儿渐渐懂事,安经常有意跟她聊起中国。“如果女儿能更多地知道家乡的事情,那该多好啊。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为什么不把她留在身边,一定是有不得已的理由吧。”

“让女儿了解其身世来源是很重要的事。找到她的亲生父母也是我作为母亲的责任。我不想让她一生蒙在鼓里。”安计划明后年带着孩子重访杭州,寻找亲生父母,同时也是来体验祖国的文化。

关于女孩身世的线索,安给记者发来了当年盖有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近江派出所印章的“弃婴或儿童报案的证明。”记者看到,证明上写着“沈力民先生于2000年12月15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近江街道捡拾到一名女弃婴,于2000年12月15日到我处报案,特此证明。”证明中还用铅笔标注着:“14路公交车站处”。

记者了解到,沈力民是当年近江派出所的巡警,他是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命令,到现场把孩子接到派出所的。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沈力民,他现在已经是清泰门社区的民警。遗憾的是,对于当年事,他已没什么记忆了。

另外,女孩的亲生父母当年还在她身边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女孩的生日。“农历十一月初十,阳历12月5号,早上5点20分”。这张撕了一角的纸条一直跟随着女孩,现在保存在安的手里。

安的中国情结及对女儿的爱感人至深。如果你是知情人或者就是女孩的亲生父母,请您看到这篇报道后拨打本报热线96068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有个圆满结局。(本报记者 唐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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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旭锋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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