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公交车张贴提示 称谢绝孕妇及老人乘坐
2009年05月10日 07:38东北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是传统美德。与此截然相反,在金山公交总站与英华学院之间开行的“万福专线”公交小巴,门口却贴着“谢绝孕妇、病弱者以及65岁以上老人乘坐”的“友情提示”。

情况是否属实?乘客反映如何?交通部门、法律人士对此又是怎么看的?昨日上午接到读者王先生报料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了这一线路进行了体验和调查。

记者体验

张贴提示孕妇老人不能乘坐

万福专线金山候车点就在金山公交总站书报亭旁,昨日上午10点半左右,车牌号为“闽AY087*”的小巴抵达候车点。就在车门右侧、中间显眼位置,贴着一张黄色的“友情提示”,内容为:本公司经营农村线路,因道路状况复杂,路面颠簸,故谢绝孕妇、病弱者以及65岁以上老人乘坐。如有发生意外,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该线路从金山公交总站出发,途经金祥路、建新中路、高宅路、红江路、冠浦路、建新南路、十字亭路、鹭岭路、上渡路、上三路、三高路、连江南路、黄山,然后抵达英华学院校门口。整条线路在修路段或土路长度不超过一公里,占总长比例很小,其余路面均为平坦的水泥路面。

沿途在洋恰附近有一位老人上车,无人陪同;在公交大修厂附近有一位孕妇上车,有人陪同,期间司机均未进行阻止。报料此事的王先生也表示,自己妻子怀孕6个多月了,虽然乘车时并未遭拒,但看到车门上的“提示”,心里觉得挺不舒服的。

在终点站英华学院停车后,该车司机告诉记者:“提示是公司贴上去的。老人、孕妇最好是不要坐,不然万一出了事情,就不好办了。”

律师说法

触犯了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现象,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老人、孕妇等不能乘车的情况下,公交公司无权单方拒绝该类人群乘坐公交,该种行为侵犯了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

“每个人都有乘坐公交车的权利,乘客买票上车,与公交公司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法律法规没规定老人、孕妇、病弱者不能乘车,客运公司就无权单方拒绝该类人群乘坐公交,否则就是侵犯了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蔡律师说。

管理部门

营运公司有逃避责任之嫌

仓山区交通局对此表示:“张贴这样的"友情提示"肯定是不行的,有逃避责任之嫌,应立即整改,我马上就打电话通知他们改正。”

随后,记者也电话联系了该线路的营运公司——万福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初考虑到城门一带在修路面比较崎岖,为了提醒老年、孕妇、病弱乘客注意乘车安全,才贴了这个“友情提示”,也没有拒载。“当初也没意识到这个提示对老年、孕妇、病弱乘客的伤害,我们将立即进行整改,”该负责人说。(东南快报)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体验   编辑: 缪汶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