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男子涉嫌杀害2名尼姑获死刑 刑前被紧急叫停
2008年01月08日 04:05南方都市报 】 【打印

昨日,记者回访凶案发生地―――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内两个居士准备为亡灵超度。

2006年4月,因被认定抢劫杀害村中庵堂两尼姑,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村民甘锦华被押赴法场执行死刑;昨日上午,他却又坐在了被告席上。由于法院在其临刑时“刀下留人”,法场惊魂之后一年半,这位将近31岁的男子获得了再审机会。他坚称自己无罪,指称遭遇不法审讯,已因此事与其离婚的妻子王某也支持前夫翻案并出庭作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庵堂血案

盗贼入室两尼姑遇刺身亡

导致甘锦华被捕甚至面临死刑的血案发生在三年以前。2004年10月17日,阿玲(化名)来到大都村,探望在村中“慈济精舍”庵堂修行的姑妈林柳英,不料发现姑妈已死去多时。

警方现场勘察及验尸后,认定作案时间为2004年10月12日零时左右。同年11月12日,警方将甘锦华抓捕,认为其具有作案嫌疑。12月9日,甘锦华被批准执行逮捕。

检方在2005年4月7日对甘锦华提起公诉。据检方指控,2004年10月12日零时30分许,甘锦华携带手套、小刀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窜到慈济精舍庵堂,翻窗入内欲盗窃财物。在庵堂内翻找财物时,惊醒了庵堂内的尼姑林柳英、周华二,甘锦华即用餐厅的木椅击打林、周二人,随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二人乱捅,致使两尼姑当场死亡。随后,甘锦华从庵堂二楼的书桌和一楼的功德箱等内搜得人民币60余元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林柳英、周华二符合被人用锐器刺入胸腔致心脏、肺脏、肝脏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检方起诉中还指控了甘锦华另一宗罪案。据检方称,2004年11月12日凌晨3时30分许,甘锦华携带电线、电击棒、手套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同村的甘信豪家里进行盗窃,翻找财物时遇上甘信豪起夜,便用电击棒电击甘信豪,随后逃离现场。

2005年6月,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甘锦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甘锦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5年12月底,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甘锦华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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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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