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定"霸王条款" 家长拒签安全协议孩子将罚站
2007年12月13日 17:41三秦都市报 】 【打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太白校区老师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和家长签署的《安全协议》。细细读完之后,众多家长发现协议里几乎全是学生和家长的责任。“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但不签的话孩子就会被罚站。”12月11日几位家长气愤地向本报反映了此事。记者在采访时,该校办公室张主任表示学校已打算撤销这份协议,重新制定一份。

在小明提供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安全责任书》中记者看到,该协议一共有19项条款,第一条“总则”和最后一条“责任书的生效”为说明性条款,不含责任;其余的条款中,除第十五条提及“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有义务向保险公司索赔”这一条提及了学校所负的责任外,剩下的条款全都是学生和家长的责任。

条文中规定:学生之间因违纪造成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玩耍,否则出现意外责任在学生一方。……严禁学生携带‘三易’品及管制刀具,若出现后果学生负责。……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若引发事故,学生承担后果。……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拿着这份协议,小明和同学们疑惑地说:“出了问题都是学生和家长的责任,学校难道一点责任都不负吗?”小明说当他问老师这个问题时,老师态度强硬地说:“必须让你的家长在这份协议上签字。”

不仅是中学,小学部的学生也拿到了这样的协议,一位四年级的家长生气地告诉记者,就因为没签这份协议,自己的孩子连同班里其他没签协议的孩子都被老师罚站了。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太白校区,在门口遇到了几位送学生上学的家长,谈及此事,家长们都表现得很愤慨。初一学生家长杨女士说:“说是协议,其实就是霸王条款,19条协议有16条都说是家长的责任。”

随后,该校办公室张主任接待了记者,他称,的确有学校和家长签署协议的事情, 西安市教育局提出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其中一条提到“就学生的安全问题学校应该和家长达成协议”。根据这个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政教部起草了一份安全协议,让学生拿回去让家长签字。

记者问他这份协议是否像家长所说的那样属于“霸王条款”?张主任称:“这份协议当时起草得比较匆忙,学校的领导都没有看就发下去了,发下去没多久就有很多家长反映协议有问题,还有家长找到学校反映此事,该学校一位领导看过之后也认为这份协议写得不行,很多地方不合适,需要重新调整。”张主任表示,对于这件事情希望家长不要再担心,学校肯定会重新改写、调整协议的内容,已经签过的协议也作废了,等到新的、更加合理的协议出台后再和家长重新签订。

谈及老师因家长不签协议就对学生采取罚站的处罚时,张主任称,这是由于协议的内容引发的事情,学校会对此予以纠正,学校会尽快调查此事,对当事老师作出处理。(毛蜜娜 郭晓蓉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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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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