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校车自燃 老师逃离致两幼童被烧死
核心提示:5月12日,山东省曹县两名老师在接送四名幼儿园学生途中,校车自燃。在救出两幼儿后,两老师逃离现场,并欺骗周围群众称车内已没有儿童,致使两名幼童被烧死。近日,两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人民网6月20日报道幼儿园接送车在途中发生自燃,两名老师救出两名学生后,慌忙逃离现场致其他两名幼童活活被烧死。近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郝文军、周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学兵、王成。
2002年8月,郝文军、周彤夫妇二人共同创办经营曹县某学校。2006年8月,在没有办理办园许可证的情况下,二人又在校内开设了幼儿园。李学兵是其学校的小学教师兼幼儿园接送学生的专车驾驶员,但他既没有教师资格证也没有驾驶证。王成系该校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兼幼儿园接送学生的专门老师。2007年5月12日9时许,李学兵驾驶面包车(未经年审,没有接送学生的专门标识)和王成到曹县苏集镇接四名幼儿园的学生后,至一个十字路口重新启动车辆时,车内突然起火。李学兵在救出两名幼儿后,没有积极抢救车内后座的幼童张某(男,6岁)、张某某(男,5岁),反而和王成慌忙逃离了现场,并隐瞒真相欺骗周围群众,谎称车内已没有儿童,致使两名幼童被烧死。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郝文军、周彤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李学兵、王成负责接送幼儿园学生,有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义务,但在面包车着火后只是抢救了两名孩子,没有抢救张某、张某某,并欺骗周围群众,致使发生二人被烧死,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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