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猥亵16岁亲生女儿 妻子报警揭发
都市报讯(记者 姜岚 通讯员 许瑞堂 王诗淇)三年来,玛纳斯县乐土驿镇41岁男子程芒在自己亲生女儿年满16周岁后,多次对其实施强奸、猥亵。4月7日,玛纳斯人民法院传来消息,禽兽父亲程芒获刑9年。
2008年12月的一天晚上,程芒在自己家中不顾小琴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对只有16岁的女儿实施了性侵犯。
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程芒趁家中无人,多次强行对小琴进行强奸、猥亵。
2009年12月8日,不堪父亲骚扰的小琴,将父亲这些年一直骚扰她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母亲。
母亲在震惊气愤之余,决定揭露丈夫的兽行,毅然带着女儿来到了派出所报案。
当日,程芒因涉嫌强奸罪被玛纳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经玛纳斯县检察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玛纳斯县看守所。
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芒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最终,被告人程芒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程芒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小琴发生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决定权和身心健康权,行为构成强奸罪。为保障妇女的性决定权及身心健康权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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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岚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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