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被骗就剩10元钱 19岁青年抢的哥
2009年12月21日 02:21新文化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12月17日8时30分许,齐某在长春市硅谷大街打上一辆出租车,说要去永吉县口前镇,司机是宋江师傅。

讲好价之后,宋师傅要求齐某先付钱,齐某说:“身上实在没钱了,奶奶病重了,爸妈让我赶紧回家,到家就给你钱。”

因为路途远,宋师傅担心齐某不付钱,要求他先给家人打电话确认。齐某称没有手机,宋师傅拿出自己的,齐某打给了女朋友:“我打车回家了。”

12时许,出租车开到永吉县口前镇,宋师傅不熟悉路况,让齐某指路。齐某指引他开过420大桥,到了通往口前镇镇东五社的山路,齐某称口渴,到车后座的行李袋里拿水。

齐某拿出的不是水,而是一把菜刀,朝宋师傅的脑袋砍了一下。宋师傅与齐某搏斗,并将菜刀抢下。

“抢下菜刀,我让他下车,这时他好像也有点害怕了,问我:‘我走了,你不会报警吧?’我当时流了很多血,只好保证不会报警。”宋师傅说,等齐某往山上逃跑,他报了警。

永吉县开发区派出所接警后,所长何永峰带队上山搜寻嫌疑人齐某。宋师傅告诉民警,齐某曾用他的手机给女朋友打过电话。通过电话,何永峰带队到长春找到了齐某的女朋友朱某,其表示跟齐某没有联系。

正在民警询问时,朱某接到一个电话,结束通话后又将电话号码删除了。民警怀疑打电话的是齐某,朱某不承认。

此时的齐某其实已经从山上下来,并从口前镇逃跑到了西阳镇,找网吧躲了一宿。逃跑过程中,他还进入山上一户农民家,偷了一件衣服。

经过民警的工作,朱某答应,如果齐某再打电话来,就劝他自首。18日7时许,齐某又给女朋友打来电话,在劝说下,齐某投案自首。

齐某交代,他今年19岁。11月份,他带着2000多元钱到长春,工作没找着,手机还在公交车上被偷了。后来在物流公司做搬运工,5天只挣了十几元钱;中介公司给他找了个饭店当服务生,他交了400元钱的服装费、体检费,就找不到人了。“我身上只有10元钱了,给家里打电话,爸妈让我回家,可是我又不想回农村,就想到抢劫。”

目前,齐某已经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 聂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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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前镇   齐某   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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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莎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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