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死刑犯打碎囚车玻璃割喉 民警强攻制服(图)
2009年11月25日 08:40青岛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劝说

多名民警攻心

“你先把玻璃放下,有什么事可以谈。”一名身着便衣的女子隔着铁栏与男子对话。男子情绪激动,玻璃片在两手间交换,嘴里嚷着:“不活了,不活了!”

为防止男子做出过激举动,女子和两名民警不断劝说,但男子还是在车内高喊,嗓音嘶哑。

车内还有一名被押解的男子,他蜷缩着低着头,一动不动。

就在便衣女子和两名民警劝说的过程中,有五六个民警面向车门,紧张地注视着车里男子的一举一动。随后,又有两名民警上前劝说。

支援

特警、交警赶到

现场不断有交警和特警增援,又有3辆警车将囚车前后围住。

事发一侧的路段也开始封闭,民警开始疏导过往车辆、疏散群众,“赶快开走,不要停留。”“所有的人都往人行道上退后。”

突发

男子朝脖子狠拉两下

14时40分,劝说一直没有见效,民警准备拉开囚车后车门强攻。

“你们别上来,上来我就死!”

“告诉你,赶快放下手里的玻璃,不要罪上加罪。”民警政策攻心。

在民警打开后车门的一刹那,惊险的一幕发生了!

“我×!”男子大喊一声,将抵在自己脖子上的玻璃片狠狠地拉了两下。顿时,血喷了出来!

与此同时,五六名民警迅速冲上车,将男子拽到车下按倒在地,迅速将其手上的玻璃碎片打掉,将男子反手铐住。

之后,男子被民警抬到前面的囚车里。

记者看到,男子右脚的袜子上沾满了鲜血,地上也有大片血迹。

14时45分许,120急救车赶到。医生将男子受伤的颈部仔细处理后,用纱布包扎。

之后,男子被一辆刚到现场的警车拉走。

疑问

戴没戴戒具?囚室里有没有押解员?

事发地点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距两公里左右。据知情人透露,该男子是在吉林市中法被宣判死刑后,在押解回看守所的路上,打碎了囚车的玻璃。

坐在驾驶室内的押解员听到响声后停车。

以上情况没有得到法院部门的证实。

作为重刑犯,是如何在管理森严的囚车上打碎车窗玻璃的呢?

疑问一:男子戴没戴戒具?男子从车上被扯下时,并没有戴手铐,而是被按到地上后被民警反铐。作为一个重刑犯为什么没有戴手铐?如果戴手铐,是如何被打开的?

疑问二:囚室里有没有押解员?据目击者证实,男子打碎玻璃时,并没有看到囚室里面有押解员。

“按照规定,押解途中应该是两个民警看守一个犯人。看押如此重要的犯人,囚室里为何没有押解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记者 苏杭

相关

提押和还押时 对被告人应当使用戒具

押解

押解 分提押、法庭押解、还押三个过程。

司法警察执行提押时

(一)严格遵守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逐个核对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案由等身份要件,并对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提押时对被告人应当使用戒具。

(二)同案被告人,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男性被告人、女性被告人以及其他不宜同车乘坐的被告人均应分车提押;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保证一人一车。

(三)周密制定行车路线;

数辆囚车担任提押任务时,应编队行进。

两辆以上囚车押解被告人时,应配备指挥车,必要时还需配备备用车辆;专用囚车内不得搭乘与提押工作无关的人员。

司法警察执行还押时

(一)将被告人戴上戒具。如遇群众围观,司法警察应严密控制被告人,并合理组织警戒。

(二)司法警察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时,应再次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人数,妥善办理登记、交接手续,避免出现差错。

(三)执行还押时的其他工作规则参照本《规则》提押的有关规定执行。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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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杭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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