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官揭秘电信诈骗“七大招式”
2009年11月03日 21:3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深圳11月3日电 (郑小红 孟广军 李淼)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自2006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电信诈骗类案件27件77人,法院已判决15件33人。深圳检察官今天就揭秘了电信诈骗“七大招式”。

——“账户更改式”:以短信诈骗方式为主,以“账户更改”为由,欺骗收到短信的用户,将钱汇入提供的帐户。有时还称“汇钱后请短信告知”。受害人如打电话核对,对方手机往往“关机”。

——“用户中奖式”:犯罪嫌疑人以受害人手机号、QQ号、银行卡等中奖为名,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网络消息、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件等途径,向受害人发信息。若受害人信以为真与之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要其交“工本费”“会员费”“公证费”“转帐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帐户汇款。

——“低价销售式”: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网站、手机群发短信,低价销售车辆、手机、电脑等,谎称是海关罚没货物或走私商品,其实根本没有货物或提供质量极其低劣的物品。若受害人贪图便宜与其联系后,便要求先缴纳货款以骗取钱财;若受害人继续与其联系,进而会再以货物为走私物品被查扣等原因,要求补“关税”“手续费”“运费”,继续诈骗。

——“银行卡操作式”: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功能,自称是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谎称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受害人持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输入密码进行所谓的“查询、设置‘防火墙’保护、开通(取消)网上电子银行帐户”等操作。受害人按此操作后,银行卡的存款就转到犯罪嫌疑人银行帐户上。

——“电话号码欠费式”:犯罪嫌疑人以电信部门名义群发信息或直接拨打电话,称受害人开户的电话号码欠费。受害人否认有此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建议受害人报警,然后冒充公安局等政府部门,以银行账户涉案被冻结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把账户内存款转到指定账户。受害人按此操作后,银行卡的存款就转到犯罪嫌疑人银行帐户上。

——“电话话费诈骗式”。犯罪嫌疑人群发短信,内容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当受害人拨打电话时,犯罪嫌疑人便赚取了高额话费。有的犯罪嫌疑人则是拨打受害人手机电话并立即挂断,一旦受害人不明就里回拨,就会产生高额话费。

——“网络诈骗式”。主要表现为通过发虚假QQ中奖短信骗取被害人的邮寄费、税费,以及在网上以虚构公司单位与被害人签订商业合同骗取对方货款、加盟费等。

检察官表示,一方面,银行、电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帐户开立、屏蔽诈骗类群发短信等;另一方面,当事人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短信,犯罪嫌疑人就难以得逞。完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郑小红 孟广军 李淼   编辑: 马翠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