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地产商翟树坤等12人涉嫌雇凶伤人等受审
2009年11月03日 03:41兰州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庭审现场。本报记者 郭玉红 摄

本报讯 (记者郭玉红) 作为一名商人,他在完成资本积累的过程中,靠假发票、假验资报告的手段应付税务和工商机关,用“一房二卖”的花招欺骗购房户。当他和昔日盟友因为分配不均而交恶时,由他笼络的一群背负数起劫案的社会混混们出面帮他出气。自此,这个自认为“黑白两道通吃”的地产商涉嫌故意伤害、合同诈骗、诈骗、偷税、虚报注册资本、妨碍作证等6宗罪一一浮出水面,其打手们在外省6个城市犯下的7起持枪劫车大案也得以告破。11月2日,包括原兰州金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翟树坤、原兰州康创自动化工程公司经理陈璟、原金阳公司马克洋等两名股东及蔺小江等8名天水无业农民在内的12名被告人,在兰州中院接受审判。当天庭审持续了一整天,仅对翟树坤、陈璟和蔺小江3被告人进行了案情调查,而3人对两起伤害案的回答各持己见,翟树坤以“指控全部不属实”抗辩,全部推诿于陈璟,同时他也不认为经商时的“违规、民事纠纷”属于刑事犯罪。而陈璟和蔺小江的陈述却将翟树坤的“推脱”全部予以印证。该案3日将继续审理。

■庭审直击

翟树坤:用的都是“正常手段”

在当日的庭审中,中等身材、面相斯文的翟树坤第一个接受法庭调查,面对指控称“全部不属实”。他坦承在经商过程中,诸如因欠税搞张假发票应付客户、违章加盖一层楼办不下产权证,为了资质升级而虚假增资等手段,都是迫不得已为之的“正常手段”。所谓的合同诈骗,皆因预售的房产与实际竣工的房产面积不同,才导致无法交付而引发购房者退房,因缺钱只能退还部分房款。翟树坤还细述了他与两位合作伙伴大动干戈的来龙去脉。2001年,由其和深圳老板洪某、兰州商人吴某共同合作开发西固区“赛奥广场”项目。但三方在合作中矛盾重重,后吴某主动退出了该项目,并约定由金阳公司退还其投资本金,不过金阳公司一直没还款。为此,吴某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而洪某也闹着要“分家”,3人彻底翻脸。2006年6月10日,洪某手下7名员工前往金阳公司“盖章”时,是朋友陈璟全权负责叫“小林子”(蔺小江)来阻拦对方的。当时自己远在深圳,事后才知下手太重,所以才交代员工“不用跟警察说那么多”。但没过多久,自己就在家门口遭人暗算,被打成了颅脑重伤。至于吴某被打,他更是称不知情,推定应是陈璟所为。

陈璟:都是翟树坤授意的

陈璟第二个出庭。戴副眼镜的他比翟树坤高出半头来。据陈璟交代,他本是洪某公司的股东,在与翟树坤合作过程中,因和洪某闹崩反而跟翟老板成为“联手”。他承认自己帮忙参与了打人的事件,不过那都是按照翟树坤的授意,叫人来“助威”的。至于招徕专门从事替人收账的蔺小江等混社会的人,也是在翟树坤的安排下为“防身”所备。陈璟还特别提出,2006年9月初,被打受伤的翟树坤出资1万元叫他找蔺小江帮忙收拾吴某,陈璟有点不好意思地交代,自己截留了5000元后才安排蔺小江出面搞定此事的,但他归案后却是积极主动向警方检举了该起伤害案。

蔺小江:跟着老板混才有出息

30岁的甘谷农民蔺小江出庭时,身材瘦小的他倒是坦荡认罪“全部属实”。他对指控自己所涉的7起非法持枪、抢劫案全部一五一十地点头作答,对自己的“老大”身份也是毫不隐讳。据其供述,2003年5月购买了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后,他伙同同乡贾小兵等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劫持一辆高档本田轿车变卖挥霍。在其后的3年时间里,他们持枪先后游窜至广州、长沙、太原、武汉等6个城市又连续作案6起。蔺小江也坦白,在外面闯荡3年多干着持枪劫车的低智商犯罪,他来到兰州后结识了翟树坤等大老板后,决定跟着他们混才会有出息,于是自己开始“腰别砍刀”以帮老板们吓唬人、收账谋生。蔺小江称,陈璟对自己不薄,不仅资助兄弟们还常介绍生意。翟老板虽许诺收拾完吴某后给自己一套房子,不过事后再无下文。

■案情回放

据检方指控,2006年,翟树坤、陈璟两人和其商业伙伴洪某、吴某不和,在当年的6月10日晚和9月初,翟树坤、陈璟先后出资1.1万元现金并提供轿车,雇佣蔺小江等人对洪某公司的3名业务员以及吴某进行暴力殴打,致3人重伤。案发后,陈璟于2007年1月被抓并被诉诸法院。2个月后,翟树坤归案,次年2月,打手蔺小江等8名天水农民小伙悉数归案。侦查发现,翟树坤曾以房产为“饵”,于1999年至2002年间,先后骗取5名购房人总计500余万的购房款,虽经法院判决,翟树坤偿还30万元后至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其还将伤害案受害人之一吴某的房产,非法转移给他人侵占近40万元房款。 2004年6月,翟树坤与公司股东马克洋,给甘肃众望会计事务所支付1万元的手续费而出具的虚假验资报告,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5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骗取工商登记。翟树坤还于2000年至2007年4月,采取少列收入、指使他人购买假发票的手段,使该公司少缴、偷逃税款共计70.78万元。由其豢养的打手蔺小江等人,早在2003年至2006年9月间,带领同伙,持枪流窜7省区,抢劫轿车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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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玉红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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