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冒充煤老板骗得340万元
2009年11月03日 02:41黑龙江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是出租车司机的杨某摇身一变,成为一家大型煤矿的法人,并编造该煤矿扩建需要资金的谎言向20余人诈骗340万元。但是,当警方将杨某抓获后发现,导演该场“煤矿门”事件的却是幕后的王某。近日,涉嫌诈骗的王某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贪图高额利息

老总终“上套”

赵艳(化名)是哈市一家私企的总经理,也算得上是社会经验丰富,但仍然陷入该事件中。2008年7月,赵艳听朋友高某说认识一个在吉林开煤矿的老板杨某,杨某的煤矿要扩建,需要资金,如果借给杨某钱的话可以得到6%的高额利息。几天之后,高某说杨某来哈尔滨了,让赵艳去见一下。赵艳就与高某以及单位的另一位经理陈某来到香坊区一门市房,当时门市房挂着房屋中介的牌子,杨某说这是他临时租的地方。

据杨某介绍,他在吉林的煤矿已经开了三四年,投资了八九百万元,煤矿的效益非常好。因为国家正在整顿煤矿,他的煤矿需要改进,不但要维修设备,而且还得向煤炭管理局交保证金,所以需要300万元的资金跟进。如果把钱凑齐了,3个月就能返还本息,利息按6%计算。杨某还把煤矿的照片、资料,以及包括煤矿的开采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在内的五证给赵艳等人看。

几天后,赵艳几个人再次去那个门市房时,一个自称贺某的人在屋内。贺某说自己也是投资者之一,而且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并拿出了相关的凭证给他们看。后来,贺某、杨某还多次到单位找赵艳几个人,劝他们投资,并带着他们到煤矿实地考察。渐渐地,赵艳相信了这一切,并劝说单位的另一位副总经理郑某也加入其中。

2008年7月15日,赵艳、陈某、郑某、高某4人共拿出90万元交给了杨某,其中,贺某也当着他们的面又拿了10万元。8月末,杨某说钱不够用,林某等4人又凑了70万元。但是,在拿出钱后,他们却经常联系不上杨某和贺某,后来,与二人彻底失去了联系,他们4人只好向警方报案。事情发生后,七台河警方将杨某抓获。在对杨某的讯问中,警方才了解到,原来此件诈骗案件真正的主谋竟然是自称为投资者的“贺某”。

“法人”是自封的

手续是花钱做的

杨某是我省绥棱县人,在家靠开出租车为生。去年4月份,杨某接到了同乡王某的电话,王某称自己正在哈尔滨,他让杨某不要开出租车了,给他去管理煤矿,每月给他3000元工资。当时,杨某对王某的话半信半疑,因为他知道王某就是一个地道的农民,而且曾经因抢劫罪被判刑10年,这些年一直在给别人打工,怎么可能自己有煤矿呢?但杨某还是想去看看,毕竟每月3000元的薪水对他来说已经是很高的工资了。

第二天,杨某便来到了哈市。这时,他发现王某的名字改成了贺某。几天之后,王某将一份快递交给杨某,里面是关于吉林一个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还有采矿证,法人的名字均是杨某,王某没有隐瞒杨某,说这些证都是花钱做的。并开门见山地说,他就是想编造这个假煤矿来骗钱。

在之后的行骗过程中,杨某就成了这个虚拟煤矿的法人,而王某则以投资者“贺某”的身份出现,游说其他投资者,并在幕后暗箱操作。王某还用杨某的名字在银行开了个账户,但密码只有他自己知道。王某找来一位颇熟悉煤矿行业的行家,给杨某讲解煤矿知识,目的是让杨某在与投资者的接触中,用更加专业的业务知识来行骗。为了吸收更多的投资者,王某还招揽了迟某父子为自己发展客户,并相应地给迟某父子3%的提成。

今年10月6日,警方将涉嫌诈骗的王某抓获,并将其刑事拘留。

据香坊公安分局经侦二大队的侦察员介绍,经初步调查,在这场骗局中,有20余名受害者,涉案金额340万元。在整个案件中,杨某不过是王某手中的一颗棋子,340万元的赃款,杨某只得到10万元现金和一辆宝来轿车。

煤老板   王某   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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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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