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主管酒后上街连刺10余人
2009年10月30日 02:40青年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时报记者 吴晶 文/摄 通讯员 滨法

时报讯 “有句话叫一失足成千古恨,用在你身上,就是一喝酒成千古恨,希望你能以此为戒。”

昨天上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面对醉酒后连伤14人的年轻男子段某,公诉人言辞恳切地教育着。

11位老人被刺伤

段某,绰号“胖子”,男,25周岁,河南南召人,是杭州一家足浴店的主管。

昨天9点刚过,11名被段某无辜伤害的受害者就赶到了法院门口。受害者中,多为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年纪最大的87岁。

说起段某,这些受害者一致摇头叹气:“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他就这么冲过来,手里拿着刀,看见人就乱挥乱刺。”

62岁的张大妈,住在滨江区马湖村俞家里31号。张大妈昨天穿了一件白底、黑色素花的衬衫,但奇怪的是,原本该立起来的领子被她藏在了衣服底下。

“都是被他(段)害的。”张大妈解开领口,露出一个突起的伤疤,“我被他砍了4刀,左、右手臂各一刀,左前胸一刀,左耳后一刀。”

张大妈说,事发时她正在家门口晾东西,听见外面有喊叫声,就循声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见到一个年轻男子正在用刀捅一对夫妇,我尚未缓过神来,那男子已经冲向我,一手夹住我的脖子,一刀就刺了过来。”

“我挣脱后,拼命往前跑,他不放过我,追着我刺,跑出60米左右,我被刺倒在地,他好像继续往前走了。”想起事发时情形,张大妈还是有些惊魂未定。

陈奶奶坐在法庭门口一声不吭,她今年73岁,住俞家里92号,是继张大妈之后的一名受害者。

问她伤在哪里,她指了指右脸,轻声地说:“被刺穿了。”

“他的刀从我妈的右脸刺进去,穿过舌头,刺掉了我妈左边的一颗牙齿。陈奶奶的儿子说,”我妈舌头前面一圈都被割掉了。“

见儿子这么说,陈奶奶伸出短了一小节的舌头给我看。“我那天起床,正在门口梳头,他(段)冲过来拉住我的头发,对着我就刺过来。我老伴见到后想去拉他,也被他刺伤了。”

段为何会胡乱挥刀刺人?这些伤者说,“据说当时他是喝醉酒了的。”

3位朋友也被他捅了

因为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在公诉人身后,坐了满满当当的9位受害者。

10点10分,法官“咚”地敲下法槌,正式开庭。

段被法警带上法庭,个子不高的他有些壮实,满脸的胡子,右脸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

他一走进法庭,就朝旁听席张望,而坐在旁听席上的段妈妈,见着自己的儿子,忍不住哭出声来。

核对完身份后,公诉人先宣读了起诉书:

(一)故意伤害事实

2009年5月2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段某与被害人高某等人在文晖路上一家足浴店包厢内喝酒;凌晨4时许,段在醉酒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高等3人刺伤后逃跑。经鉴定,3人的伤势已构成轻伤。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事实

2009年5月24日5时许,被告人段某在醉酒情况下持刀窜至滨江区马湖村道口附近,刺伤经过道口的杨坚并将其电动自行车强行骑走。段骑车到马湖村岗亭附近不慎摔倒后,便将车丢弃在旁,刺伤路过的何阿桂并骑走其木兰助动车。

段骑车到马湖村后,持刀闯入俞家里31号,刺伤院内毫无防备的李岳、陈苏珍、李建立和院门口的张仁花;在俞家里92号门口,刺伤陈美英和赵永泽;在俞家里96号附近的湖边,刺伤正在洗衣服的夏杏云;在俞家里91号门口,刺伤陈财林;闯入俞家里82号,刺伤正在家中拖地板的童林凤。

后段在群众的追赶下被迫跳入马湖村湖中,被警方,抓获。

被段刺伤的11人中,5人轻伤,6人轻微伤。

都是喝酒惹得祸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你有无疑议?是否认罪?”法官问段。

“没有,我认罪。”

“你的刀哪来的?”公诉人问。

“在钱江小商品市场买的。”段说,那把刀是自己买来切水果用的,有时放在家里,有时放在包里。

”对于你自己刺过人的事情,你有无印象?“公诉人问他。

”没有印象,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喝了很多酒,之后的事记不起了。“段说,自己平常有六七两白酒的量,那天他记得自己喝了2瓶多加饭酒(1斤/瓶),一瓶多白酒(9两/瓶),对于喝酒之后发生的刺伤朋友、跑到滨江、刺伤无辜路人这些事情,段一律回答“回忆不起来了”。

“那你什么时候开始有印象?”公诉人问。

“我喝了几口湖水之后才清醒过来,看到岸上好多公安。”段回答。

“你为什么跟你同事、朋友起冲突?”公诉人继续问。

段摇摇头:“不记得。”

作为证人证言,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被段刺伤的同事高某的证言:23日下午5点左右,段买了一些瓜子、水果、小菜,还有3斤黄酒来找我吃饭,我喝了1斤不到,其他的段喝了。

我在足浴店上班,那天很忙,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段又打电话来叫我喝酒,他叫了几个朋友,带了5瓶9两装的白酒过来,我们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喝了一会后,段说很烦,就把自己的手机砸了,捡起来之后又到包里找另一个手机。

我起身去上了个厕所,回来时看到段在跟林(段某的一朋友)吵架,我赶紧上去劝架,段大声地对我说“他看不起我”。

我以为他们在开玩笑,就继续劝架,谁知他真的动手了,我们三个人扭打成一团,突然,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把10厘米左右长的刀子,架在我的脖子上说“你也看不起我”。

我挣脱他的手跑开,他顺手拿起烟灰缸砸向我,用刀捅了我的脖子。林他们上来劝架,也被他刺伤。

他刺完就跑了,我们赶紧打了110、120,跟着被送进医院。

“对于这些事实,你有无疑议?”公诉人问段。

“没有。”

段一直都说“我认罪”,但也提出一个疑问:“我那天喝的酒是从绍兴路上一家河南面馆里买的,批号很模糊,外包装发霉,不知道是不是酒有问题?”

公诉机关认为,段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以持刀乱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醉酒之后产生这么大的危害,希望你能以此为戒,以后少喝酒。”公诉人说。

段低头,轻声说:“出了这样的事,我也想不到,我很后悔,以后再也不碰酒了。”

被害人提出民事赔偿

昨天庭上,马湖村俞家里11名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段赔偿他们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对此,段说希望由法院审核后依法做出判决,该自己赔付的部分,“虽然现在没能力赔,但会尽一切能力赔偿他们。”

段的辩护律师表示,段的家在河南农村,家里很穷,但是,昨天到庭的段的家人表示,会尽全力去筹钱赔给受害人。

这时,段转过头,眼睛红红地看了一眼妈妈。

滨江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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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晶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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